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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丽水市”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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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党组织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公安局未单独建立党支部,只在县机关委员会党组领导下,由公、检、法三家联合组成一个党支部。1954年,县公安局有党员20名。1958年1月22日前,曾单独建立党支部,为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1月22日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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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通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县公安局通讯完全凭借邮电部门的公共电话、电报、信函,不及时不保密。1973年,开始租用邮电局的专线电话,通讯指挥状况略有改善,增强了保密程度。1980年,组建全国公安专线通讯网,县公安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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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30日,县公安局发布通告,要求旅馆、客栈、澡堂、戏团等各种营业单位申请营业手续,听候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至翌年6月,共登记城区、碧湖镇旅馆120家,影剧院3家,照相馆6家,刻字店18家,印刷所3家,澡堂2家,菜饭馆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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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30日,县公安局发布通告,要求旅馆、客栈、澡堂、戏团等各种营业单位申请营业手续,听候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至翌年6月,共登记城区、碧湖镇旅馆120家,影剧院3家,照相馆6家,刻字店18家,印刷所3家,澡堂2家,菜饭馆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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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委员会1949年,发动组织群众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城镇由街道委员会负责,工矿企业由安全委员会和工人纠察队负责,农村以民兵为主。1950年,县在财政经济部门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或治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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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组织明末清初,城区建有隅、铺消防义务组织水龙会。至民国23年(1934),全县有水龙会7个,队员3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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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机构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丽水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公安和交通管理两个部门负责,公安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和社会治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公路养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车辆监理由省公路局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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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机构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丽水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公安和交通管理两个部门负责,公安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和社会治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公路养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车辆监理由省公路局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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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管理1949年11月,县公安局在丽阳门、大水门、碧湖设交通安全检查站,检查行车情况,对占道设摊、阻碍交通等行为劝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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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牌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丽水县机动车辆牌证管理沿袭旧制,由省公路管理局直管。1950年,汽车号牌、行车执照执行全国统一格式。9月,全县民用机动车辆进行首次牌照全面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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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管理和考核审验1950年9月,全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领有驾驶执照的汽车驾驶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定地点申请登记,经过审核,办理考换新证手续。1953年后,驾驶员根据技术分为一、二、三等,考验分为初验、复验、升等、审验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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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置浙东肃政廉访司处州分司,掌处州路及丽水县审察刑狱,照刷案牍。但无定员,由浙东肃政廉访司按察副使、佥事出巡,纠察刑狱。按察副使,秩正四品;按察佥事,秩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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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置浙东肃政廉访司处州分司,掌处州路及丽水县审察刑狱,照刷案牍。但无定员,由浙东肃政廉访司按察副使、佥事出巡,纠察刑狱。按察副使,秩正四品;按察佥事,秩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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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东乡置括苍县。置括苍县令一员,掌理辖区狱讼。清宣统三年(1911)七月前,凡诉讼概由各朝县正印官审理,刑科协理。宣统三年(1911)七月,处州知府兼摄丽水县印,诉讼由知府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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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东乡置括苍县。置括苍县令一员,掌理辖区狱讼。清宣统三年(1911)七月前,凡诉讼概由各朝县正印官审理,刑科协理。宣统三年(1911)七月,处州知府兼摄丽水县印,诉讼由知府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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