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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队伍建设

党组织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公安局未单独建立党支部,只在县机关委员会党组领导下,由公、检、法三家联合组成一个党支部。1954年,县公安局有党员20名。1958年1月22日前,曾单独建立党支部,为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1月22日政法机关又合并为一个临时党支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实行军管,成立人民保卫组。1970年10月,成立保卫组党委。1973年3月19日,恢复县公安局,县人民保卫组不再行使公安职能,但公、检、法仍为一个党支部。同年12月10日,建立县公安局党委,有中共党员57名。1978年12月,县公安局党委改为党组。1984年8月1日,县公安局党组改为党委。至1991年底,市公安局党委在机关设有7个党支部,有中共党员165人。1994年,各派出所党支部收回局党委统一管理,共有20个党支部,有中共党员174人。1998年,各派出所党支部又归属到所在党委管理。2000年7月,丽水撤地设市撤市设区,交警大队等7个部门成建制划归新的丽水市公安局。2001年区公安分局党委对支部作了调整,组建9个党支部,有中共党员162人。

1991—2004年,区公安分局党委共发展新党员117人。2005年,发展党员7名,转正预备党员16名,全局共有党员342名。2008年,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培养了25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了18名预备党员,转正11名党员,为党组织输入新的血液。2010年,分局有党支部17个,党员395名。

从严治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由于革命形势发展迅速,公安队伍不断壮大,思想、组织、作风上不纯问题较为突出,公安机关多次整顿,对有政治历史问题和违法乱纪分子加以清除;对有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旧作风的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思想落后、个人成份复杂的人,予以调离。1963年,开展“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官僚主义、反分散主义、反铺张浪费)运动,普遍进行“三查”(查阶级立场、查特权思想、查群众观点)、“三清”(清公款公物、清赃款赃物、清财务账目)。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开展一场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违法乱纪的斗争,采取上下、内外结合的方法,开展思想路线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1978年4月,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公安工作的罪行,抓好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对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分别作严肃处理。1984年,狠煞“刑讯逼供”等四股歪风为重点的纪律作风教育。1987年开始,开展以反腐拒腐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为重点的思想教育整顿。在1989年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中,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广大干警经受住严峻的政治考验。1990年,开展以勤政廉政建设和治理

“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重点的行业不正之风,清理和废除无法律依据的收费、罚款项目27项,制定勤政廉政等5个制度,设立举报电话。1995年,着重解决“两三一小”(公路“三乱”,对群众“三难”、“小金库”)问题。1996年,开展“学济南、正警风、树形象、创一流”为中心的作风建设活动。1998年上半年,继续开展以职业道德和廉政勤政建设为中心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通过群众对公安工作测评,对公安工作满意的占12%,较满意的40%,基本满意的47.5%,不满意的占2.5%。1999年5月,开展以制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和滥用强制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治理”工作。列出重点,查摆问题,认真整改。2000年5月始,以缙云县新碧木材检查站一起乱罚款事件为教材,开展''怎样优化经济环境”的大讨论,执行《优化发展经济软环境的18条措施》。2002年5月26日始,全体民警分四批在丽水师专进行为期40天的封闭式军事化管理集训。2004年2月12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5—7月,全局民警分二批四期(每期10天)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分局操场开展民警实战训练。8月,再次组织民警分四批进行实战技能大练兵活动。2005—2006年,对重大警务部署、重大社会活动秩序维护、场所治安管理、刑事案件办理、治安行政管理、警用车辆、内务管理等明察1050次,暗访64次,督促整改93起。2008年,全

2008年10月,莲都公安分局开展大练兵活动

2009年4月,莲都公安分局开展警体运动会

年明察暗访436次。2009年,严格内部管理,队伍保持“零严重违法违纪”,全年明察暗访406次。2010年,共出动督察警力823人次,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活动417次,发现和纠正警务活动和内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7件。

民警文化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民警多为工农出身,文化程度普遍较低。1952年,县公安局有70人,其中高中文化12人,初中文化30人,高小文化24人,初小文化4人。1980年,县公安局有40人,其中高中6人,初中17人,高小以下17人。1995年,市公安局共有398人,大专以上135人,中专高中220人,初中以下43人。2004年,区公安分局共有323人,大学本科10人,占总人数的31.2%,大学专科201人,占总人数的62.23%,中专高中20人,占总人数的6.19%,初中以下1人,占总人数的0.31%。2005年,抓学历教育,鼓励民警自学成才,又有34名民警取得大学本科文凭,4名民警取得专科文凭,2010年全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民警141人,占全局总人数34.9%。

2010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363名,占干警总数的9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