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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江西省”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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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古代,域内县城、大圩镇设有更夫昼夜巡逻,发现火警敲锣叫喊,向人们报警。民国有零散救火团体,临川、南丰县有专业消防组织,但消防设备十分简陋,抵御火灾能力极低。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的消防工作,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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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5月,临川法院检察处成立,管辖区域为临川县,至25年临川法院检察处配备首席检察官1人,检察官1人,候补检察官1人。26年8月,因日军入侵,江西省高等法院在临川设临时法庭,受理附近地区民、刑上诉案件,28年南昌沦陷后移驻黎川,改为江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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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重建后,分院的检察长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各县(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分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党委或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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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2年10月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成立,分署和各县检察署的工作人员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分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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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域内审判机构经历行政司法合一、行政司法合一同分立并存、行政司法分立3个阶段。25年,国民政府公布《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规定凡未设法院的县,其司法事务暂于县政府设县司法处处理。抚州各县至27年先后设立县司法处。此后,行政司法分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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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审判官吏一般是通过科举的途径选拔和任用。民国时期审判人员属文官,选任时歧视女性。21年国民政府颁行《法院组织法》,规定推事的11种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者报请司法行政部门任命。33年国民政府颁行《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规定审判官遴任的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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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民不分,重刑轻民,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掺杂在刑事法律中,且对民事纠纷当事人科以刑罚。宣统二年清朝颁行《大清现行刑律》,将有关民事条款汇集成独立部,不再对民事纠纷当事人科刑。实践中,民事纠纷往往由家长、族长出面,按家规、族规调处。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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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绝大多数因借款方不按时还款引发。审判实践中,案件类型主要有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临川、金溪、南丰等县法院也相继在当地金融企业设立金融审判庭,实行挂牌服务。1993年2月至7月,域内法院金融审判庭即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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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2月2日,企业破产法(试行)公布,该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1991年4月9日,民诉法专章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明确所有“企业法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适用破产。1993年,黎川、金溪、东乡县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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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无行政诉讼制度。较为完整的行政诉讼制度始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行政争议长期由行政机关处理。1987年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庭的通知》精神,临川、南城两县法院首先设立行政审判庭。1988年7月,抚州中院设立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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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中,对城建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临川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陈飞诉被告抚州市房管局房产抵押行政登记一案。对此,陈某明确表明不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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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抚州市法院审理域内第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该年5月2日,抚州地区物资局招待所承办一家结婚宴席17桌。经医院诊断,均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以上均由抚州市卫生防疫站现场拍照,填写《卫生监督登记册》。调查中,招待所所长徐某某、餐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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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域内各县(市)法院指定人员专办或兼办司法行政事务。1956年,抚州市、南城县法院成立法律顾问处,有律师6名,同时设立公证室,配有专职干部办理公证业务。其他各县由法院兼办公证业务。1958年江西省整顿律师人员和精减律师机构,南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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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000年为“三五”普法期。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方法是以面授为主和开展多种形式进行。步骤仍为“一年准备,三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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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地区法制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之后,抚州地委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11月,地委、行署制定《抚州地区1998—2005年依法治理规划》,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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