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65 |
颗粒名称: | 一、人事管理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2 |
页码: | 852-853 |
摘要: | 自1952年10月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成立,分署和各县检察署的工作人员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分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任免。 |
关键词: | 人事管理 检察院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