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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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569
颗粒名称: (七)依法治理
分类号: DF815
页数: 2
页码: 930-931
摘要: 1998年8月,地区法制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之后,抚州地委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11月,地委、行署制定《抚州地区1998—2005年依法治理规划》,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关键词: 依法治理 抚州

内容

1998年8月,地区法制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之后,抚州地委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11月,地委、行署制定《抚州地区1998—2005年依法治理规划》,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主要任务是:依据宪法和法律建章立制,制定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区域性文件,确保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抓好《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的实施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力度,维护法制权威等;围绕“以基层为基础,以行业为支柱,以地方为主体”三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随后,全区各县(市)均出台当地《1998—2005年依法治理规划》。全区总体步骤:1998年为准备阶段,1999年至2004年为实施阶段,2005年考核验收。
   1999年全区在省委、省人大《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关于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0辆次,张贴标语5000万张,散发宣传品6万余份,使依法治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利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机,组织机关干部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书籍送到农民手中。同年10月26日,在崇仁县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40个示范点经验交流会,并进行授牌仪式。
   至2000年底,全市共确立260个示范点,并按要求落实“四有四上墙”,“四有”即有机构,有规划、方案,有措施,有档案;“四上墙”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上墙,依法治省规划上墙,依法治理标准上墙,与本单位工作密切联系的主要法律法规上墙。
   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出台《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赔偿制》《法律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农村绝大部分行政村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事,着力推行村级民主选举、民事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健全和落实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村民议事制度以及村务公开制度。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001年—2005年,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案及执法程序和范围公示制,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市、县(区)政府先后废止一批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的非规范性文件,仅市政府就对5年中下发的近4000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2006年—2010年,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政务环境综合评议评价活动,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部门(行业)法制建设,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得到较好落实;大力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创建覆盖面达到74%,达到市级“和谐平安村”创建标准,其中有5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村被命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市有1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81%的社区达到市级“和谐平安社区”创建标准。法治社区建设逐步推开,社区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展态势良好。
   2009年,各县(区)陆续启动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资溪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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