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557 |
颗粒名称: | (三)“三五”普法 |
分类号: | DF815 |
页数: | 2 |
页码: | 928-929 |
摘要: | 1996年—2000年为“三五”普法期。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方法是以面授为主和开展多种形式进行。步骤仍为“一年准备,三年实施、一年巩固验收”。法制宣传员配备(数量)、培训、管理等与“二五”普法同。 |
关键词: | 抚州市 普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