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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1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后,国家将建设用地征用耕地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①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地转用...
5732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3年政务院第192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征用土地均应由用地单位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征用土地的计划书,送请上级批核时,均应详细说明用地的属境、位置(附图标明)和数量,用地所涉及的户数和人口数,用地上的附着...
5733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7年,国务院修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拨用地时,须送交征用土地申请书(详细说明土地的属境、位置和经批准的数量),并附对被征用土地者的补偿、安置计划,以及经批准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附平面布置图)、施工时间文件和...
5734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庆阳地区行政公署根据《条例》制定了《庆阳地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充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征地应上报主管部门审查,由主管部门报送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用地单位须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计划...
5735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国家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甘肃省土地管理局(1988)甘土发字第36号文件将“三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规定为:1.建设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
5736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99年1月1日,国家发布实施的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需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5737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1年8月19日,正宁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县城单位基建服从统一规划要求的通知》,称:“经批准征用的土地,要按国家统购价格,并适当加成计算,付给生产队补偿费。其补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年,因工程急需毁坏青苗的,应增付1年赔产价值。坚决禁止私...
5738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4年10月28日,庆阳地区行署印发的《关于〈庆阳地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充规定〉的通知》(1984年107号文件)规定:庆阳地区各县(市)征用菜地、果园和水浇地,按该地年产值的6倍补偿;征用旱地、宅基地按该地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轮歇地...
5739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7年,庆阳地区城乡建设处拟定出区内土地补偿和安置费补偿标准。时区内每亩征地款总额一般最低耕地不低于4,048元人民币,最高(菜地)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补偿标准为:征用县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补偿费除菜地按年产值(800元)的5倍补...
5740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92年,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对各类附着物价格作了统一规定(详见第六章《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价格表》)。
5741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99年1月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地面附着物补偿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按市置价结合成新作价补偿。征用土地上零星的未到产果期的果树,未成材的用材树,按营造同种树木费用的4倍补偿;产果期的果树按该果树,未成材的用材树,按营造同种树...
5742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8年6月21日,正宁县革委会发出《关于批修庄基、办理婚姻手续的权限下放公社的通知》,提出 “今后社员申请修建庄基,一律由生产大队、生产队审查,公社革命委员会审批”。并要求:1.严格控制占用集体耕地面积;2.坳心原则上不能修建庄基,以免...
5743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1年6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通知》称,国家机关、学校征用土地,一律由县政府按审批权限审批:社队企业用地经公社审查报县审批;社员住宅用地,每院占塬地不超过半亩,山地不超过1亩,在这个限额以内,由社员个人申请...
5744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2年5月1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农村社员修庄建房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基建用地,由本单位申请,报县政府按审批权限审批。社队企业、事业单位,要从严控制,经公社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农村社员、回乡落...
5745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9年,庆阳地区行署制定下发了《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试行规定》,将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和程序定为:1.凡乡镇办企业用地,领办单位和个人须持县(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县(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对企业的选址意见,由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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