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实施的新的《土地管理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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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736
事件名称: 国家发布实施的新的《土地管理法》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1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1月1日

事件描述

1999年1月1日,国家发布实施的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需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有耕地补充方案。具备了申请征用土地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呈报,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方可批准。征用土地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将征用土地方案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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