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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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733
事件名称: 国务院修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1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

事件描述

1957年,国务院修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用地单位申请核拨用地时,须送交征用土地申请书(详细说明土地的属境、位置和经批准的数量),并附对被征用土地者的补偿、安置计划,以及经批准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附平面布置图)、施工时间文件和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但申请核拨铁路、公路路线用地和国防工程用地,送交上述某种附件确有困难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以免交或者以后补交。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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