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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境内曾设有慈善团体,或由官府主办,或由绅民募捐举办。清末,东昌知府曾创办施医局、施粥厂;堂邑县柳林村村民武训,多方募捐,创办柳林义学,收容贫苦子弟入学就读。民国期间,范筑先号召各县政府兴办慈善事业,帮助孤老残幼解决困苦。建国后,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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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主,自愿结合,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并实施婚姻登记制度,结婚、离婚、复婚均按照婚姻法规定到基层人民政府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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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区内仍沿袭旧时丧葬习俗,行木棺土葬,久丧厚葬,迷信礼俗繁缚。1956年,开始对旧的殡葬习俗进行改革,部分县市采取算帐对比和摆事实、讲道理等方法,破除“请阳阴,看风水,找穴道”和丧事大办的封建迷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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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干部编制总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轻重缓急,因事设人。1946年8月,冀南行署规定专员公署可配干事、警卫等人员83人。1949年,专署设置机构13个,干部编制147〜155人,事务29人,公安(看守)员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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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干部编制总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轻重缓急,因事设人。1946年8月,冀南行署规定专员公署可配干事、警卫等人员83人。1949年,专署设置机构13个,干部编制147〜155人,事务29人,公安(看守)员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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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与聘用1949年底,专署录用高小、初中毕业生近300人。1951、1956年,各县市分别招收录用一批干部。到1960年,全区干部增加近3万人。60年代,将589名试雇人员转为正式干部。1964〜1965年,从高中、未分配中师毕业生和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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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新建和重点单位需要大量干部,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工人、农民、复员军人中选调了一批干部,其中部分输送到外地和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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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干部任免由专署民政科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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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各县人民监察委员会查处违法失职人员36人。1951〜1952年,地、县监察机关共查处违法失职人员118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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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老干部服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的离退休实施审批、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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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安置建国初期,劳动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工人失业问题。1950年起,劳动部门按照中央《救济失业工人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征发救济金。为了全面抓好失业人员的安置和救济,1950年8月〜1953年3月,对国营、私营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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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劳动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工人失业问题。1950年起,劳动部门按照中央《救济失业工人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征发救济金。为了全面抓好失业人员的安置和救济,1950年8月〜1953年3月,对国营、私营工商业的行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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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末期,区内劳动工资计划逐步建立。1960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加强工资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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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期,国营(含军工)企事业单位部分职工实行供给制,部分实行半供给半薪金制;私营工商业和一些合作社的工资没有固定的形式。各种工资大都以实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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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专署劳动部门根据上级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建立起劳动保护制度。1956年,全区实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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