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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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53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F241.4
页数: 1
页码: 600-602
摘要: 1953年,专署劳动部门根据上级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建立起劳动保护制度。1956年,全区实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关键词: 劳动管理 劳动保护

内容

1953年,专署劳动部门根据上级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建立起劳动保护制度。1956年,全区实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58年,厂矿企业盲目跃进,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被忽视,致使伤亡事故屡有发生。1961年,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得到恢复。1964年,普遍开展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査。“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保护工作处于停顿,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979年,地区财政拨专款资助劳动保护重点项目,其中聊城内燃机厂铸件清理、砂处理防尘目4万元。地区劳动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接触铅、苯、铬、锰、有机磷和硝基甲苯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査;对有害因素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单位,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治理;对职业病人给予治疗和安置;贯彻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颁发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1981年,地区劳动局、文化局联合下发《组织观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影片的通知》,全区普遍放映了《祸不单行》、《119和991》、《安全帽的事故》、《噪音》等事故片和科教片。1982年,劳动局会同一轻局举办劳动保护学习班。1983年3月,各县市重放防火影片,映出40余场,观众达3万人。地区劳动局会同有关部门,于当年10月举办聊城地区第二期劳动保护学习班。1984年,各县市配备劳动保护干部。1985年,地区劳动局建立劳动保护科,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危害、有危险的场所,设置搪瓷安全标志牌1.3万余块。1986年,地区和各县市劳动局相继配备劳动保护监察干部,分3期对131名劳动保护干部进行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对地区建筑公司57名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987年,举办两期电工培训班,经考核80人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1988年,地区劳动局会同地区工会、妇联、卫生局学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各县市也相继制定贯彻“规定”的具体措施。同年,地区及聊城、临清、莘县劳动局派员参加劳动部和北京经济学院联合举办的“劳动安全管理干部研究班”和省劳动局举办的“粉尘测试技术培训班”。同年,全区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的电工986人,电焊工182人。1990年2月,聊城地区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正式成立。7月,对县市劳动局和企业的151名专(兼)职劳动保护干部分两期进行培训。同年,培训电工566人、电焊工455人、起重机械操作工95人、建筑登高工85人。1991~1994年,对213个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及初具规模的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检查35次,提出274条整改措施。1994年,对机械系统5个新建、扩建、技改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査,对12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提岀增补安全项目35个。1991〜1996年,对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举办培训班50余次,参加人数0.3万余人,同时对各类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或复审;对在各类事故中死亡的60余人和重伤者及时妥善进行处理,使伤亡者家属和单位两满意。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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