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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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5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编制管理
分类号: D693.63
页数: 1
页码: 593
摘要: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干部编制总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轻重缓急,因事设人。1946年8月,冀南行署规定专员公署可配干事、警卫等人员83人。1949年,专署设置机构13个,干部编制147〜155人,事务29人,公安(看守)员74人。
关键词: 人事管理 编制管理

内容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干部编制总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轻重缓急,因事设人。1946年8月,冀南行署规定专员公署可配干事、警卫等人员83人。1949年,专署设置机构13个,干部编制147〜155人,事务29人,公安(看守)员74人。
  1951、1953年,区内先后整编。1957年,国家机关进行精简,精简后编制为782人,实有775人,其中干部507人、勤杂34人、其他人员234人。自1958年起,再度出现机构臃肿、冗员增多现象。为此,1961年本着“积极慎重、全面安排、瞻前顾后、大刀阔斧”的原则和“先送神后拆庙,边工作边行动,边减人员边安排”的方法,对机构和人员进行精简。是年底,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共有736人,编制为450人,应减286人。至1962年底,精减346人,增加121人,增减相抵,净减225人,实有51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工作遭到破坏。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编制工作走上正规。1980年1月,地区编制委员会建立,编制管理日益完善。1980年,地直党、政、群机关各系统实有2279人,其中属行政费开支的1595人,属企事业费开支的684人。1983年下半年,机构改革陆续进行。改革后,地直党、政、群工作部门由原来的69个缩减为41个,行政人员由原来的2364人缩减到1140人。1984年,国家机关人员编制950人,实有1140人,其中行政900人。到1985年底,人员编制增加到14336人,实有人数15234人。1987年11月,编委核定了地直各单位人员编制及行管、工勤、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结构比例。12月,制定《聊城地区编制委员会组织简则》(试行),对编委的组织结构和编委、编办的职权等做了明确规定。1989年12月,制定《聊城地区划分企业类型暂行规定》,对各类企业都明确了划型标准。1990年,地直党、政、群部门共有77个,人员编制2229人,实有3335人。1996年,地直党、政、群部门共有44个,编制1550人,实有2321人。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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