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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慈溪县”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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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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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6年10月起实施监所检察,至1965年,共检查监所30次,并对县看守所进行3次清理,纠正“以押代侦”、“久押不决”等违法现象。
693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5年,开始行使控告申诉检察职能,至196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453件(次),其中自办554件。
694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审判、审判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的情况。
695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人民陪审员制度1953年6月,在选举首届人民代表同时选举产生首批人民陪审员42名。
696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依法审判一批抗拒土地改革、残害人民的地主、恶霸。
697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审判解除封建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纠纷154起。
698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80年12月建立经济审判庭。次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4件,诉讼标的额13.8万余元。
699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3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处理错捕、错判、错杀问题的指示,对司法改革前后判处的刑事案件,复查纠正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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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司法行政1952年9月起,宣传司法改革,批判旧法观点和旧执法作风,逐步树立依靠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办案的人民司法工作新观点、新作风。
701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2年9月起,宣传司法改革,批判旧法观点和旧执法作风,逐步树立依靠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办案的人民司法工作新观点、新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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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6年,县人民法院始设公证组,配备公证员1名。1957年底,公证工作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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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2年9月,部分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954年,全县71个乡镇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干部779名。
704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旧警政司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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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县警政清宣统元年(1909)二月设慈溪县巡警局,三年改称县警察长公所,由县知事兼所长,警务长掌管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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