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纪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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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纪检察
分类号: D926.34
页数: 1
页码: 7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检察。
关键词: 慈溪县 检察 法纪检察

内容

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检察。1957年查处10名,其中强奸犯2名,流氓、诬告、诈骗、伤害、破坏军婚犯各1名,医疗责任事故犯3名。是年,会同县监察室调查9个乡镇干部遵守法纪情况,查明违犯法纪进行扣押、捆绑、搜查等事件200余起,均及时作出处理。
  1958年10月,查处天元乡在肃清残余敌人集训中的违纪事件。1962~1965年,查处违法案27件。1978~1987年,共查处28件,其中非法拘禁案11件,邮电工作人员私诉、隐匿、毁弃邮件案5件,玩忽职守案2件,重大责任事故案2件,非法搜查案1件,诬告陷害案2件,重婚案2件,其他3件,涉及38人,4名作其他处理。34名案犯,8名免予起诉,26名提起公诉,其中13名依法逮捕。1986~1987年,通过法纪检察,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54.2万余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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