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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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5.24
页数: 2
页码: 7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依法审判一批抗拒土地改革、残害人民的地主、恶霸。
关键词: 慈溪县 审判 刑事审判

内容

1950年,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依法审判一批抗拒土地改革、残害人民的地主、恶霸。是年11月起,以审判匪首、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为重点。1952年,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中,依法审理一批贪污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粮食的案件。1953年12月,全县各巡回法庭受理破坏粮食统购统销、妨碍税收的案件67件,处罚被告63人。1954年7月,全县开展重点打击有破坏活动的暗藏反革命分子以及镇反运动中漏网的反革命分子,至11月,共受理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169件,审结152件,被告152人,8人免予刑事处分,144人判刑。11月底贯彻对反革命分子从宽处理政策后,收到揭发检举材料1564份,有64人主动向政府坦白自首。后通过总结复查,纠正错案19件。
  1956年3月建立刑事审判庭,对重大案件在公开审理后召开大会公开宣判,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1958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97件,加上旧存101件,合计1298件,审结1261件,共处理被告1276人。其间,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实行联合办公,使办案速度加快,但削弱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职能,影响办案质量。1962年恢复法定审判程序后,采取回头查、季度查、重点查、全面查的“四查”方法,检查各个时期办结的刑事案件,使办案质量提高,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表扬。1973~1977年,共受理案件717件,审结704件(其中39件属反革命案件),对635名普通刑事案件被告判处徒刑。1979年起,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判决的案件,至1982年,共复查刑事案1390件,纠正错案270件,占19.43%;复查反革命案245件,纠正错案199件,占81.23%。
  1980年,审理杀人、放火、强奸、抢劫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五类”刑事案件122件,被告127人,判处5年以上徒刑20人,5年以下徒刑64人,缓刑15人,拘役10人,管制9人,免予刑事处分9人。1982年,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8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7.5%,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46287元。1983年8月起,重点打击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投毒、放火、重大盗窃等7方面犯罪分子(简称“七类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至年底审结249件,占全年结案数的68.6%;处理被告414人,占全年判处被告总数的74%。1984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8件,被告696人。其中“七类案件”186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6.7%;被告388人,占被告总人数的55.7%。召开宣判大会22次,宣判罪犯208名。1985年审结经济犯罪案件60件,被告85人,对其中12名被告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15.5万余元。1986年,除继续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七类案件”外,还处理其他案件118件,被告169人,占公诉案件总数的45%。1987年审结277件,被告355人。其中“七类案件”56件,被告66人;严重经济犯罪案件28件,被告40人,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34万余元。
  案例:
  陆纪调谋杀亲夫案长河公社潮塘管理区第三生产队社员陆纪调,女,31岁。1956年起长期与亲侄陆某通奸。1959年6月又与同队一社员勾搭成奸,并生杀夫恶念,10月18日偷得“1059”剧毒农药,掺入小菜大蒜头里,给丈夫连吃两餐,次日凌晨2时药性发作,上吐下泻,病情危急。陆又向婆母及医生谎报病情,延误治疗,致被害人身亡。后陆又将剩余含毒大蒜头埋入灰缸,毁灭罪证。1960年6月30日,慈溪县人民法院判处陆纪调死刑,8月16日执行枪决。、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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