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旧警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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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5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旧警政司法
分类号: D693.65
页数: 2
页码: 727-7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旧警政司法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旧警政司法 政法

内容

第一节 警政
  县警政清宣统元年(1909)二月设慈溪县巡警局,三年改称县警察长公所,由县知事兼所长,警务长掌管警务。
  民国元年(1912)设县警察署。次年4月易名为县警察事务所。3年12月称县警察所,有警员88名。15年9月14日,县派出大批军警镇压慈北遭灾暴动农民,捕4人入狱。18年称县公安局,设警察队。24年改为县政府治安科(第三科)。26年更名为县警察局,设侦缉组。30年4月22日,县城沦陷,改编为县警察大队,撤至四明山寮舍,旋解散。31年春设警佐室,隶属县政府民政科。同年秋,省保安司令部少校副官庞宗岩组建慈溪县第一、第二警察支队,庞任第一支队支队长。是年12月,庞率部袭扰四明山抗日武装,被抓获,警察支队解体。33年5月,冯载光任县警察局长,组建警察中队,人枪不满50,随同县政府流动于鄞县天童。
  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县警察局迁回慈溪。35年增设户政室、县保安警察大队。是年11月缩编为县保安警察中队。37年底,共有员警407名。次年5月解放前夕,机构解体。
  基层警政现县境基层警政机构,旧时分别属慈溪、余姚、镇海三县管辖,机构时建时废。
  清宣统二年,设周巷警官署。民国元年设浒山警官署,8年设横河警察分所。12年设慈北警察分所,驻淹浦乡罗家村道士宫,15年秋,警察分所为暴动农民焚毁,遂移驻观海卫。18年,慈北、周巷、浒山、横河4个警察机构改设公安分局,新设庵东公安分局。30年4月,基层警察机构裁撤。34年冬至次年1月,重建浒山、周巷、横河、庵东、观海卫警察所。35年设龙山、逍林警察所。36年增设鸣鹤场、关头两个派出所,坎墩警察分驻所改为余姚县直属分驻所。37年8月5日凌晨2时,驻东埠头保安警察分队长方杏林率部与道士宫常配队等“围剿”宿营在洋山戎家“石头庵”的慈镇大队,哨兵韩阿华牺牲,被割去头颅,悬观城南门,恫吓民众。
  1949年5月,现境7个警察所、1个直属分驻所、2个派出所均解体。
  盐警民国初期,余姚盐场设两浙巡缉第一分局,省派缉私营,由场知事设督察员。下设傅家路、二灶市、一灶、水云浦、新浦沿、大牌头、长胜市、登州街、缪路、泥墩潭10个派出所。15年改编营队,第三队驻鸣鹤场,第六营第一、二、三、四队分别驻庵东、平王庙、小安街、相公殿,是时全场有盐警238名。20年3月,改称税警局,改营制为队制。第三区队驻庵东,下属9个分队驻盐场各地,至30年沦陷后撤离。后由汪伪中央税警总团驻浙东指挥部进驻庵东。34年8月,该团被浙东游击纵队歼灭于周巷、五洞闸等地。是年10月,两浙盐务管理局税警第三区部进驻庵东,下辖7个队,官佐28名,警士杂夫215名。38年4月,两淮税警3个大队败退到庵东余姚盐场。5月6日晚,两浙税警总队第二支队独立第三、第四中队近300人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游击纵队第五支队第四大队。6月,两淮盐警900余人投诚,由浙江省军区第二军分区收编。
  附:汪伪警察机构
  民国30年(1941)4月,慈溪县沦陷,惯匪林如炳收罗残警游杂,拼凑“慈溪县治安维持会公安局”,由日本侵略军联络官芝原平三郎、谍报课长仓田操纵。是年7月改称“慈溪县乡镇联合会公安局”。次年11月易名为“慈溪县公安局”。33年又改称“慈溪县警察局”,至次年8月日本侵略军投降时止。
  第二节 司法
  民国时期,实行审判、检察合一制度。民国2年(1913)4月,设慈溪县公署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理司法。实行承审员制,审理刑事、民事案件。至3年3月裁撤。5年9月1日复设县审检所,至6年4月11日裁撤。16年设县政府司法处,县长兼理司法事务,实行承审员对县长负责,县长对省高等法院负责制。从是年起至1949年5月解放前夕,县城有自行挂牌营业的律师10余人。26年,县政府设军法室,县长兼任军法官。省保安司令部派军法承审员1人,军法官委派军法书记员1人,从事镇压人民抗日革命活动。30年4月,县境沦陷,军法室消失。34年11月,县政府设司法处。看守所归司法处管辖。主任审判官、主任书记官、书记官、看守所长均由省高等法院委派。至1949年5月,慈溪县解放,县司法处解体。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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