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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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74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34
页数: 1
页码: 7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6年10月起实施监所检察,至1965年,共检查监所30次,并对县看守所进行3次清理,纠正“以押代侦”、“久押不决”等违法现象。
关键词: 慈溪县 检察 监所检察

内容

1956年10月起实施监所检察,至1965年,共检查监所30次,并对县看守所进行3次清理,纠正“以押代侦”、“久押不决”等违法现象。
  1979年2月,清理36名在押人犯,其中10名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释放。1980~1987年,先后检察看守所196次,与县公安局、法院联合查监98次,并共同研究监所执行政策、法律以及狱政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至1987年,对在押人犯进行个别教育3405人次,上法制课118次,召开宽严大会7次。1981~1987年,对判处监外执行、徒刑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检察,计440人次。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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