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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对128例的房产的所在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及年代、造价、出售有关费税等项目的调查,应用县城土地定级成果单元分值总分,把得分相近的单元进行归类,将住宅地划分四大类型,经综合分析得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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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管理内容随着土地所有制的演变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变以前简单的征收田赋、土地契税和保护土地私有者利益以及处理地权纠纷为建立和完善土地法规,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纵深开发,使土地资源得到有力的保护和有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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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5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建设用地征用审批制度。1955年至1965年,全县国家、国防建设征用土地共计572.95公顷,居民建房极少。1966年至1977年,全县国家建设用地212.'43公顷。70年代个人占地建房达8367座,占用耕地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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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50年代初期,县内未建立土地使用审批制度,凡国家建设用地,占用民房和私有土地者,需与房产或土地所有者签订契约,向财政局办理转移契纸,方可使用。1953年政务院颁布《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国家建设项目,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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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土地实现集体所有制后,集体企业开始发展,用地逐年增加。1960年6月对公社建设用地,一般由其自行安排,不必办理征用手续,但为了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浪费,公社兴办各种事业计划,应报县计划部门批准,如建设用地超过2公顷,则应报县人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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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从50年代始,因国防建设、军事用地数量增大,1954年规定国防建设用地,分别经中央人民军事委员会、大军区或省军区核定,移送政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批准。’1955年2月改由国防部、大军区或省军区核定移报国务院或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征地由县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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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土地私有,个人建房使用自有土地或向他人购买,建房位置、面积不受限制,土地使用既无规划且又浪费。1955年6月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农村土地买卖虽不禁止,但土地买卖、典当及其他转移,应由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区公所批准,方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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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引进外资步伐缓慢。至1988年,全县“三资”企业仅4家,且规模小,均以利用中方原有厂房、场地为对象的中外合资性质,使用土地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和办理有关手续。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列入全省33个沿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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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89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平潭县城区列为试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征回成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土地征用是与用地户商议用地要求和面积后,开始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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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88年6月,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有偿有限期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办法》。1989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平潭县城区列为试点。项目明确后,征地补偿费一次性付清。平潭“三资”企业用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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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农村集体土地长期以来均为无偿使用。1956年从个体农民所有制转向集体土地所有制后,使用集体土地只一次性收取管理费和补偿费。1987年4月以后,言用耕地建房则加收耕地占用税。由于建房长期无偿使用,导致农民乱占滥用土地,给控制非农业用地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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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60年,成立“平潭县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检查处理领导小组”,对全县国家建设用地中少征多用、多征少用、早征迟用、征而未用进行检查,并对征而未用和借用社、队土地的实行退地还耕。5月,首先对城关大队进行调查,查出全队从1958年至1960年6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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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对土地管理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办法和管理规定,由于长期以来,土地管理工作有关法规得不到广泛的宣传贯彻,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再者旧传统思想的影响,违法占地行为时常发生。1986年10月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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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对土地管理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办法和管理规定,由于长期以来,土地管理工作有关法规得不到广泛的宣传贯彻,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再者旧传统思想的影响,违法占地行为时常发生。1986年10月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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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87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平潭县土地管理监察队”,配备监察人员。1987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在平潭召开现场会,推广这一经验。随后,在各乡镇抽调土地管理员1-2名,兼任土地监察员;村一级由村委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兼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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