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资”企业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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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4238
颗粒名称: 五、“三资”企业用地
分类号: DF456
页数: 3
页码: 119-121
摘要: 但由于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引进外资步伐缓慢。至1988年,全县“三资”企业仅4家,且规模小,均以利用中方原有厂房、场地为对象的中外合资性质,使用土地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和办理有关手续。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列入全省33个沿海开放县之一实行对外开放,“三资”企业开始向独资发展;申请征用土地投资办企业。1990年9月15日厦门友信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县商业局正式签订租用莲花山副食品加工场兴办水产加工厂合同,租用土地8000多平方米,每年地租1万元,租用期10年,一次性付清。1991年6月17日平潭日本籍华人翁秋光与县政府签订使用龙凤头北侧13.3公顷土地的协议,后转预约,兴建游乐中心。
关键词: 国防建设 土地利用 土地管理法

内容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平潭处在对台经济圈的重要位置,引起了港、澳、台和海外华侨的重视。但由于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引进外资步伐缓慢。至1988年,全县“三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仅4家,且规模小,均以利用中方原有厂房、场地为对象的中外合资性质,使用土地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和办理有关手续。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列入全省33个沿海开放县之一实行对外开放,“三资”企业开始向独资发展;申请征用土地投资办企业。1990年9月15日厦门友信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企业)与县商业局正式签订租用莲花山副食品加工场兴办水产加工厂合同,租用土地8000多平方米,每年地租1万元,租用期10年,一次性付清。1991年6月17日平潭日本籍华人翁秋光与县政府签订使用龙凤头北侧13.3公顷土地的协议,后转预约,兴建游乐中心。
  1992年4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在平潭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将平潭县作为福建省对外开放的综合改革试点,在利用外资、台资开发旅游等项目给予优惠政策。“三资”企业发展迅速,至1993年12月有68家台、港商和外商来平潭洽谈有偿使用土地,并签订了意向、协议、预约或合同。
  投资者申请土地使用权,首先进行商务性洽谈后,达成用地意向书,根据投资者使用土地要求,由县土地局征地,后进行地价评估,地价以出让金为主,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征地费用等构成。评估后投资者持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投资者的合法证明,向县土地管理局提出预约用地登记,并支付出让金fOoo-30%的预约金,最少不低于每公顷4.5万元,由土地部门确定红线图。预约用地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前十天可申请延长预约期,研长预约期不超过半年。在预约有效期内,投资者正式办理申请用地手续,预约金可冲抵出让金。如项目未获批准,可辞去预约、退回预约金。如投资者人为造成的违约,已付预约金不予退回。投资者经有权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土地局提出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需提供:出让地块的地理位置和规划设计图、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批文、工商营业执照、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资金证明。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土地局与投资者正式签订合同。投资者按合同规定交付出让金与土地使用费后,县土地局提供土地、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完成一个月内,经核查换发《土地使用证》。合同签定后两年未开发,取消用地合同。
  至1993年12月,全县“三资”企业,预约16家,土地24幅,面积193.46公顷;签订合同有8家,土地9幅,面积295.69公顷。其中从事旅游开发的有5家,合同面积265.04公顷,预约面积125.83公顷;房地产开发的有13家,合同面积30.65公顷,预约面积20.77公顷;工业开发的有5家,预约面积28.67公顷;其他项目开发的有2家,预约面积13.99公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平潭县土地志》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平潭县土地志》为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和体现中共平潭县委提出的“加强主体、发展两翼、扩大开放、建设基础”发展经济的战略构想,突出“耕海牧渔”和“国家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以及以土地启动架设海峡大桥来实现平潭人民梦寐以求的“天堑变通途”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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