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征用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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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42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征用审批
分类号: DF456
页数: 11
页码: 111-121
摘要: 5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建设用地征用审批制度。1955年至1965年,全县国家、国防建设征用土地共计572.95公顷,居民建房极少。1966年至1977年,全县国家建设用地212.'43公顷。70年代个人占地建房达8367座,占用耕地109.13公顷,其中经县一级审批的1095座,面积17.04公顷,占15.6%.1978年至1986年6月,全县国家、集体建设单位284个,用地95.14公顷;个人建房21802座,用地342.34公顷(包括土地清查后补办手续).1987年至1993年,建设用地审批纳入计划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占用耕地建房得到控制。国家、集体建设单位178个,用地66.961公顷;个人建房6224座,用地62.198公顷。
关键词: 国防建设 土地利用 土地管理法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平潭县土地志》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平潭县土地志》为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和体现中共平潭县委提出的“加强主体、发展两翼、扩大开放、建设基础”发展经济的战略构想,突出“耕海牧渔”和“国家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以及以土地启动架设海峡大桥来实现平潭人民梦寐以求的“天堑变通途”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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