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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兵役机构因北方一些省设有征募局,驻闽各军阀部队补充兵员,常派员到北方招募,军管区的情况。
21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苏区军事部兵役局人民武装部的情况。
21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五代十国盛行募兵,士兵应募人伍后,常在脸、手、臂等处刺字,募兵制的情况。
21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宋、明、清几个朝代的兵役制度虽主要不是征兵制,但间亦实行征兵,征兵制的情况。
21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国28年(1939),福建省军管区制订的兵员征集办法第三条规定,壮丁不合于甲级年龄,身体健全志愿服役者,可按志愿兵手续申请,志愿兵役制的情况。
216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义务兵役制的情况。
21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征集对象与范围的情况。
218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4年至1960年,福建征集的新兵皆为男性,性别的情况。
21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4年试征18至22周岁(以下简称“岁”)的男性公民,年龄的情况。
22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4至1959年,主要在农村适龄青年中征兵,也在城市(含机关团体、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的适龄青年中征集一小部分,职业与社会出身的情况。
22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4至1978年,对征集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没有严格的要求,仅在个别年份根据部队特种兵建设的需要,教育程度的情况。
22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福建省1970年前在统一的征兵中,曾零星地征集过少量少数民族兵员,少数民族等征兵规定的情况。
22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除执行1955年颁布的兵役法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关于免征缓征的规定外,免征缓征规定的情况。
22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为保证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输送政治纯洁、体格健壮的兵员,福建省的兵役机关历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兵员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的统一规定,兵员条件的情况。
22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基本上执行1955年颁布的兵役法第三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政治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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