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征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55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征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321-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宋、明、清几个朝代的兵役制度虽主要不是征兵制,但间亦实行征兵,征兵制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兵役 征兵制

内容

宋、明、清几个朝代的兵役制度虽主要不是征兵制,但间亦实行征兵。南宋晚期,汀州爆发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绍定二年(1229)春,宋廷命候官陈铧主持南剑州军政事务,负责招捕“盗贼”。陈到任后立即征集当地丁壮组成一军。(①陈衍《福建通志.通纪》卷六,第6页。)明嘉靖十八年(1539)闰七月,东南沿海倭寇开始猖獗,嘉靖帝命毛伯温南征,议征两广、福建、湖广兵共12.5万人。清咸丰年间,为了镇压农民起义,朝廷有人主张征兵。闽浙总督王懿德上疏称:福建民贫俗悍,动不动就械斗,已成锢习。“若令抽丁当兵,不但无益地方,械斗恐将滋甚。”(②陈衍《福建通志•通纪》卷十七,第17页。)这次征兵之议,终未付诸实施。
  民国26年(1937)12月,军政部电令各省已设管区的地方,自27年1月起,停止募兵,实行征兵。福建省政府随即颁布了统一兵员征募及补充方案。驻闽各部队需要补兵,须呈请中央,由军政部统筹安排。由于抗日战争已爆发,当年征兵工作准备不足,难以按照法定程序征兵,福建各部队均直接就地自行招募,或责成各管区(处)及各县代募,实际未实行征兵,大部是征募并施。民国26年,全省各管区共征募24693名。第二年,全省征集69585名。民国28年和29年,军政部分配福建省每月征兵数为6000~8000名,本省各保安队等地方武装每月共须补兵500~1200名。省军管区根据上述任务数、各县壮丁数和治安情况,把每月征兵数分配给各县(特种区)。后因战争需要,曾数度增加每月征兵数。甚至规定某月为特殊征兵月、倍加征兵月。由于征兵数额太大以及役政工作上的营私舞弊,每年征兵任务往往难以完成。民国32年(1943),福建省征兵任务数为8万名,实际完成征兵数为59566名。
  征兵工作分四个程序进行:一是壮丁调查。以乡镇为实施单位,县政府督促办理,每年4月至6月进行。以年度壮丁名册为根据,将壮丁分为甲乙两级:18岁至30岁为甲级,31岁至40岁为乙级,分别造册待征;二是体格检查。由师管区或补充团的军医协同接兵部队长官或军医、县(市)国民兵团(队)、县卫生院、军事科等组成新兵体格检查委员会,对新兵进行全面检查。普通兵体格及格标准:身高155厘米,体重46公斤,无砂眼、近视、色盲、痔疮、心脏、肺痨等病。体检合格的壮丁,造册上报师管区候拔;三是抽签。在县区所在地,由县长主持召开抽签大会。按保甲长编造的适龄壮丁名册,由甲级壮丁先参加抽签,“三丁抽一”或“五丁抽二”,中签壮丁概以各保人口数之2%为正签,另加抽2%为预备签,分别依次编号,由各乡镇列榜公布;四是征集人营。中签壮丁按签号顺序由乡镇送交县壮丁常备队编训。再由团管区征兵事务所派员于人营集合地交付接兵部队。民国28年(1939)8月,县壮丁常备队改为义勇壮丁总队、警备联队。9月,又合并改称义勇壮丁常备大队。全省常备队分为补充和自卫两个部分,补充部分编成70个中队、217个分队又5个班;自卫部分编成49个中队、140个分队又4个班。各部队所需补充兵员概由常备队补充部分抽拨;常备队自卫部分以后由省保安司令部改编为保安队。省军管区后来对常备队补充部分重新作了调整,全省共编成88个中队;385个分队、5个独立分队,共6000名常备兵。
  国民政府制定的兵役法标榜“三平原则”,即“平等”、“平均”、“平允”。但各级政府及其兵役机关,弄权舞弊,广大人民饱受其害,“三平”变成“三不平”。乡镇保甲长为了完成征兵任务,不择手段,甚至连壮丁抽签大会也不举行,任意摊派到户,强行征集;壮丁抗征时,就采取抓、拉、捆绑的办法,强迫送往部队。征兵官贪赃枉法,乘机大发横财,导致卖放顶替现象屡见不鲜。民国31年,国民政府立法委员蔡瑄在视察福建省役政后,向南京国民政府报告说:福建省役政紊乱,强征贿放虐待壮丁非常严重。兵役优待政令达不到民间。壮丁送到新兵招待所,已如囚徒。接兵部队待之不如牛马,开拔时两人并肩前进,各铐其手,前后以铁线或麻绳连贯以防逃跑;且令其挑货而行(接兵官长兼作走私买卖);饥不给食,病不给药,稍迟缓则鞭挞随之。有一壮丁患病已面无人色,两壮丁挽之而行,一兵持大刀在后威吓,道旁观者无不摇首咋舌。(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第775号全宗第371卷。)民国32年(1943)1月,第75师连长朱一五在闽清接兵,用麻绳、铁线捆绑新兵、并搜去新兵所带银钱,致使新兵心中惊惶,有10余名新兵抢夺哨兵枪械,向外冲逃,哨兵开枪射击,当场伤7名,亡3名。这种残暴行径,不胜枚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义务兵役制,也是征兵制。但它与历史上的征兵制有着本质的不同,故在第五章专题记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