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少数民族等征兵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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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558
颗粒名称: 五、少数民族等征兵规定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3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福建省1970年前在统一的征兵中,曾零星地征集过少量少数民族兵员,少数民族等征兵规定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义务兵 少数民族 征兵规定

内容

福建省1970年前在统一的征兵中,曾零星地征集过少量少数民族兵员。1971年,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征兵命令,在本省少数民族中征兵400名(其中畲族聚居的宁德地区300名)。1972年后(除1973年及未征兵的1977年)每年都征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青年。
  1976年后在有台湾籍青年的地方,每年都征集了若干台籍青年。
  对归国华侨子弟,多年来都采取缓征的办法(见本节第六目)。但1978年冬季征兵中曾提出过,对于要求当兵的归国华侨青年应一视同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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