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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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54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募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319-3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五代十国盛行募兵,士兵应募人伍后,常在脸、手、臂等处刺字,募兵制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兵役 募兵制

内容

五代十国盛行募兵,士兵应募人伍后,常在脸、手、臂等处刺字,以防逃亡。闽国永和元年(935),王继鹏杀其父自立为帝,对原侍卫军拱宸、控鹤二都不信任,另募市井屠沽之辈2000人组成宸卫都以自卫。闽永隆六年(944),朱文进发动政变,自立为闽王,以重赏募兵2万进攻泉州。两宋实行募兵制。北宋康定元年(1040),宋廷为了对付西夏的入侵,禁军外调,无法派兵到福建更戍,令各州募土兵为就粮军,福建的泉州、南剑、漳州、汀州、邵武、兴化各招募一个营,称宣毅营。西部平定后,宣毅营渐废。嘉祐四年(1059),又诏各州召募就粮军。靖康元年(1126),枢密院的奏摺称:“福建路有忠义武勇、立功自效取仕之人,理宜召募”。钦宗乃遣户部员外郎陈师尹往福建路募枪杖手。(①陈衍《福建通志•兵制》,1938年版。)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福建安抚使莫将,以汀、漳、泉、剑四州与广东、江西接壤,连年发生“寇盗”,请委四州守臣各招募千人。绍兴六年至乾道七年(1136~1171),福建侯官延祥水寨共召募7次,合计1043名。元明清时代,福建时而也出现募兵,特别是在各朝代的晚期,更经常采用募兵方法补充兵源。
  民国2年(1913)11月,袁世凯命李厚基旅由海道入闽。不久,为扩充实力,巩固地盘,李厚基派几个营、连长赴直隶的河间、大城、交河、献沧、广平等县和江苏徐州一带招募兵员,把所属两个团扩大为两个旅。民国12年(1923)3月,孙传芳入闽后,也大肆扩军,派员从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地招募了1.1万多人,新编成两个旅和两个团。民国13年5月,周荫人接任福建军务督理后,便大力募兵,将其仅六七千人的第12师扩至9000余人,还新编了2个混成旅和1个补充旅。
  民国16年至26年(1927~1937),国民党军补兵仍通过临时招募。需要募兵的部队到指定之招募区开设的征募站,张贴告示招募,每名征募费3元。民国16年12月,福建省防军教导团募兵,由省政府通知各县(主要是福州附近的10余县)代为招募,教导团筹备处派员协同办理。为了容易招募,以招学兵名义吸引应募青年。原定所招学兵以没有当过兵而又略能识字者为合格.后因不切实际,就降低标准,前后共募集了1500多人。民国26年(1937)度,中央各部队在福建自行招募约两万人。民国36年(1947)后,征兵日益困难,国防部决定实行征募并行制。但福建各地应募的甚少。应募的多为生活所迫者、散兵游勇、流氓或被救济院收容的扒窃、小偷。民国38年(1949)2月,国民党为挽救其失败命运颁发了《戡乱期间志愿兵招募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募集40人以上者任排长,募集140人以上者任连长,募兵四至五连者任营长,募足三营以上者任团长”。采取这样封官许愿办法,刺激了福建的一些“强人”(多是土匪头子和兵棍),不择手段,自行招兵买马,拉起一些兵不兵、匪不匪的武装,不仅未能挽回国民党的败局,还给福建人民带来深重的祸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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