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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全县共13个区,每区有财粮助理员2人,经费会计1人。1955年后,各乡镇(公社)仅有经费会计1人,办理本地区经费报领并代办其他财政工作。1981年,决定各乡镇增设农财员1人。至1983年,全县34个乡镇始将人员配齐,与各地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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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是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交纳的现行赋税,又称公粮。秦、汉、魏、晋、南北朝称田租。唐初,把官田称租,秋田称赋。宋代把官田和私田均叫赋。元末明初称“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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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是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交纳的现行赋税,又称公粮。秦、汉、魏、晋、南北朝称田租。唐初,把官田称租,秋田称赋。宋代把官田和私田均叫赋。元末明初称“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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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收,在明代,狄道县已征的有土盐税及矿税。清朝有地税、商税、土盐税、牙税、契税、磨税、畜税及黄烟、药香、木箱、木板统捐等。民国时期,税捐有普通营业税、使用牌照税、货物所得税、利得税、遗产税、营业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牲畜营业税、屠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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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税:是对规定应税货物或牲畜于成交后,向卖方或买方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远在西周时,即对六畜征税。临洮在明代有羯羊之贡,在清代有畜税及统捐,民国时期有牲畜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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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工作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现阶段我国财政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按计划办事,即收入按制度,支出按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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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财政收入的管理方法,一般是规定年初或年终作一次总计算(即今之预决算),称为“计书”。计书是统计薄册的雏形,如“计帐户籍法”和“会计录”.均采用自上而下逐级汇编的方法,形成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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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财政支出项目,民国16年(1927年)有:党务费、立法费、行政费、司法费、公安费、财务费、教育费、公用事业费、农矿工商费、卫生费、地方工程费、债款偿还费和救恤费等。但支出详细情况,无从查稽。民国21年(1932年)财政支出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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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的方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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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记述了民国时期和1949年至1985年,临洮县金融机构和货币的沿革、货币流通、民间信贷、银行信贷、储蓄、公债、集资及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概况。其中,重点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银行在遵循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和货币信贷政策,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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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5年(1926年),国民军入甘,在兰州设立西北银行分行,临沸县设分理处,为临洮第一个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筹军饷。民国19年(1930年),国民军东下讨蒋,西北银行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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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最早行使的货币从民间收藏的历史文物来看,为春秋战国时的刀币,秦代圆形方孔的半两钱,汉时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以及明清时的制钱(俗称麻钱)等。至民国初年,清代所铸造的康熙、乾隆、道光等制钱,仍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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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 类型: 正文
临洮最早行使的货币从民间收藏的历史文物来看,为春秋战国时的刀币,秦代圆形方孔的半两钱,汉时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以及明清时的制钱(俗称麻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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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元兑银两:民国3年(1914年)为1元兑7.2钱(市场折算价)。民国22年(1933年)废两改元后,为1元兑7.15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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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2年(1933年)以前因市面流通银元,金融与物价相对稳定。自民国24年(1935年)改行法币后,国民党统治集团继续发动内战,财政连年赤字,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物价逐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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