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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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4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9
页码: 332-350
摘要: 财政管理工作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现阶段我国财政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按计划办事,即收入按制度,支出按预算。
关键词: 临洮县 税收 财政管理

内容

财政管理工作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现阶段我国财政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按计划办事,即收入按制度,支出按预算。
  第一节财政收入
  中国历代王朝财政收入的管理方法,一般是规定年初或年终作一次总计算(即今之预决算),称为“计书”。计书是统计薄册的雏形,如“计帐户籍法”和“会计录”.均采用自上而下逐级汇编的方法,形成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制度。隋、唐至宋、元,大抵相同。明朝的会计录法式,将夏税、秋粮、户口、征课等,分表统计,岁计出入。清初,除沿用明制外,并采用“地丁制度”,除地丁银在田赋中缴纳外,还交纳“漕粮”,以供中央和地方官兵俸饷之用,如: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狄道州地丁连同闰银(闰年多加之银)共为9603两,耗羡银1400两,实征粮食4158石,耗羡粮623石,实征草404束,实征额外杂赋银427两。沙泥州(狄道分州),实征地丁连同闰银510两,耗羡粮83石,实征草64束,额外杂赋银18两。
  地方财政收入: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狄道州实收统捐数1634.8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为1868.7两。宣统二年(1910年)为2340.5两。宣统三年为1704.1两。民国初年,临洮县粮草共折价银洋31607.172元,流沙县2385.641元。民国16年(1927年),规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有12个项目,其中:田赋为第一项收入,如民国21年(1932年)应征田赋折色粮临洮8973元,洮沙2376元,康乐4052元。民国24年(1935年),临洮应征33300元,实征35113元,超收1813元。洮沙县应征4860元,实征44元元,未完成364元。民国25年(1936年)临洮8573.584元,洮沙2218.62元。民国29年(1940年)临洮39034元,洗沙3898元。民国30年(1941年)下半年,将田赋折价改征实物,实行分成*中央和省五成,留县五成。其次为契税、牙税、当税、屠宰税、内地渔业税、房捐等收入。
  新屮国建国三十多年中,临洮财政收入管理形式,曾经数次变更,其具体情况为:1949年9月后,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制度。至12月.收入税款为旧人民币52028298临洮县1953-1985年财政收入地方预算分年统计表元,折合新币5202元,列入临夏专区统收款内。
  1951年起,实行分类分成管理制度。如1954年工商业税收入留县90%,1955年7月至12月,工商营业税利县80%。农、牧业税分成留县比例,1955年农业税为30%,1956年及1957年农、牧业税均为20%。
  1958年实行总额分成管理制。凡商品流通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农、牧业税及公债等收入,临洮县财政分成均为47.3%。
  从1971年起,实行财政包干制。临洮县属支出大于收入的地区,由上级按差额分年补贴。
  从198。年起,改变统收统支制为划分收入,分级包干,权责结合,各负其责的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地方企业利润归地方,工商各税、地方税和农、牧业税归县财政收入。当年工商税和农、牧业税共收入266.4万元,全数包干到县。临洮因国民经济结构变化缓慢,迄今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仍占90%以上,工业仅占10%左右,若无上级补助,财政预算即难平衡。
  1953年至1985年临洮县地方财政当年实收数和±级当年补助数如上表。
  三十多年来,县财政工作是在遵循国家财政法令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但1958年,由于五风盛行,使财政收入仅完成202.6万元,占预算数323.9万元的62.5%。特别在十年动乱中,“左”的借误冲击了财政工作中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这一阶段(1966年至1975年)县的财政总收入仅为3685.2万元(不包括上级补助),占预算总数6351.2万元的58%。
  下表所列其他収入的主要内容为:
  契税收入:此制始于东晋,沿至民国,以买六典三的税率课收。民国26年(1937年)契税额为144。.元,实收为2048元,可看出当时临洮山县贫苦农民向富户典卖田地者骤增。新中国建立后,临洮于1951年结合土改,宣传了契税暂行办法,当年及次年的契税全部上交,1953年起归县,1958年后停征。
  公产收入:民国时,全县共有学田117553.5亩,城市教产铺面110间,铺基地24.67亩,城台地36.88亩。1949年秋,山临洮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接收公产。1951年,县成立公产淸理委员会,共清理出庙产、学田等312064而。至1980年前,二十二个年度内共收入156312元。其后,房产划转城建部门,大部分公地转归生产队,少部分由机关単位占用。1980年后,已无公产收入。
  罚没收入:是公安、法院、税务、工商行政等部门对犯法、违章案件,经判处后,上交财政的款项。从1959—1985年的二十七个年度屮,共收入罚没款330966元。但因执行政策中有失误,平反后又退款者亦不少,如1973年与1978年共退库金额达14405元。
  杂项收入:除上述三项的收入外,均列入此项,如退回赃款、赃物及规费收入(公安、民政、エ商等部门所发的各种证照簿册,向冇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工本费和手续费上交財政,称费收入)等。自1953—1984年二十六个年度中,共收909396元。其屮对文化大革命查抄的物资,通过落实政策,平反纠正,1978年退还13782元;1979年退还29673元,共计43455元。基本上将原抄査单位上交财政部门的款数,大体退还清楚。临洮县1953年至1985年(三十三年)财政决算收入总表临洮县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表
  年度用余回收:即县财政按指标拨款后,当年未用完的款,于下半年又上交财政者。十三个年度共上交125546元。
  上述数项收入均为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另有预算外收入,如工商税附加1%,农业税附加15%(1953年起,附加部分留县70%,1958年留县85%,1968年起全部留县)及上级拨给企业少量的预算外资金等。各年度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如上表:
  第二节财政支出
  临洮财政支出项目,民国16年(1927年)有:党务费、立法费、行政费、司法费、公安费、财务费、教育费、公用事业费、农矿工商费、卫生费、地方工程费、债款偿还费和救恤费等。但支出详细情况,无从查稽。民国21年(1932年)财政支出简况。如下表:
  民国21年临洮、洮沙及康乐县财政支出简况表
  抗日战争时期,临洗员工薪粮,随同当年实征田赋帯征三成,留县上解各半。教师薪粮每亩摊派一公升(约二市斤),随赋带征。民国32年(1943年)共带征小麦9795石(每石约150斤左右)0民国37年(1948年),带征小麦留县数为1801石。公教人员每人月支九市斗,工役每人每月支五市斗。民国35年(1946年)五月份,提高员工薪粮:公教人员每人月支一石三斗,兵警夫役及乡镇人员月支七斗。另外,公教人员每人每月加生活补助费基数200元,加成数100倍.兵警、夫役等每人每月加生活补助费100元,加成数80倍。临洮县田粮处此时发给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基数为450元,加成数140倍。职工待遇虽屡次调整,但因物价日趋上涨,生活仍很艰苦。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支出,依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针,1953年至1985年,如从总支出中减去上解数,实际支出共21147.6万元,年均支出640.8万元,其情况见下表。临洮县1953年至1985年财政支出数分年统计表表列历年决算支出,大多数年度是介理的。但十年动乱时期.县文革办公室曾提请支付3000万元作活动、串连、接待等费用.财政部门虽坚持未给,但各行政、事、企业单位仍私自开支此项经费约20万元以上。1966年到1976年十年中,财政预算支出为5812.5万元,实支为6263万元,超450万元,占指标总数的107%。
  全县三十三年支出汇总统计情况如下表:
  三十多年来,全县财务支出管理情况,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行政财务:
  1949年8月至12月份,向临夏专区财政科实际报销行政人员供给制经费(包括办公费),共计旧人民币59177454元,折合新币5917元(其中:临決4024元,洗沙1893元)。
  1950年上半年:县供给制伙食分大、中、小灶.临洮和洮沙享有中灶的干部,仅为县委书记和县长。
  伙食标准:大、中灶,毎人每日面粉2.4斤(16两秤),中灶全供细粮。菜金:大灶每人每月平均约2.3万元(折新币2.3元),屮灶菜金加倍。
  服装规定:毎人年发灰军服(带帽)两套,鞋袜各两双,灰棉衣(带棉帽)一套,衬衣长短袖各--件.裤衩两条。另外,每三个人共发灰棉大衣一件。
  生活津贴:县、区级干部每人每月3万元(折新币3元),勤杂人员减半。
  医药费:每人毎月5200元(折新帀0.52元元妇女另发卫生费,每人每月3千元(折新币0.30元)。
  1950年下半年:在供给制行政总人数中按百分之二十实行工资制,先评定工资分, 每个工资分按面粉、白洋布、油、盐、柴各种定量价款计算出各人所评定金额总分,逐月发给。
  1951年,将实物供给制改为现金包干供给制,不再逐月计算工资分。1953年,全县一部分人员已实行定级工资制。
  全县行政、党团人员级别情况如342页表:
  1954年,行政党团人员由供给制改工资制者460人,县、区尚余199人,仍为供给制。另外97个乡,有干部289人发固定工资(未定级),每人月支32元,公杂费每乡1.7元。1956年起,全部改为工资制,相应提取福利费。
  1956—1985年,临洮几个主要年度职工人均收入情况如343页表:
  事业财务:
  1953年起,各项事业费资金,执行定额管理,按事业计划的正常需要,核定开支项目、范围、界限。对差额补助单位,如县医院等,另加核实补差。事业费的拨款中,如教育支出是培养人才的费用,所以支出较大。如344页上表。
  表列教育支出屮,如1984年底,全县由财政拨款学校共553所(其中:师范1、中学29,小学523),中学教职员工(包括师范)815人,学生17728人,小学教职员工1526人,学生76912人,当年支用经费490.1万元,中、小学生共94640人,平均每个学生为52元多。
  卫生事业费:1978年前公费医疔包括在卫生支出中。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临洮县1953-1985年财政决算支出汇总情况表临洮县1953年行政党用人员级别情况统计表临洮县建国后行政党团工资、福利费主要年度统计表临洮县教育经费几个主要年度开支情况表
  临洮县在几个阶段中公费医疗等支出情况表
  公费医疗开支标准,1980年前,每人毎月1.5元,全年18元,1980年后,每人每月2.5元,全年30元,而实际年年超支,至1985年止,垫补约在120万元以上。县医院差额补助,以1984年最为多,达18.2万元。计划生育经费1965年仅支200元,但1983年达,10万临洮县在“一五”至“六五”期间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元,说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计划生育十分重视。
  农业财务:
  将资金无偿支援农业,严格检查使用效果,讲求实效,是管好农业财务的原则。如1959年和1960年国家给临洮县无偿投资共165万元,分配给全县10个公社54个大队中的402个生产队。其中:在水利工程方面,购置抽水机、水泵5个、柴油机2台、汽油机1台、水车29部及钢钳、炸药等。在农业设备方面,购拖拉机3台、播种机28部、收割机15部、双轮双铧犁12部、山地步犁437部,其他农具344件,胶皮轮胎车14辆,包胶车137辆,木轮大车157辆,架子车263辆。在耕畜方面,购买骡8头,马35匹,牛201头,驴131条。在副业方面,购买母猪50头,种牛41头,羊3012只,鱼苗112万尾,蜂56窝,种马4匹,种驴36条。
  1984年投资94·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社、队企业6个,13.1万元,支援生产队(组、户)18.1万元,补助穷困生产队42组中179户6.1万元,补贴生产贷农行利息11.5万元,还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5.5万亩,防治林木20亩等的费用。
  临洮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列如86页表:
  基建财务:
  在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历年均有安排。从1956—1985年底,临洗县拨出预算基建款(包括支农基建)共2314.3万元,其中行政44.6万元,文教、卫生、体育、科研等事业基建247.5元,农、林、水、牧等事业基建1699.1万元,工交、商业、农、林、文教企业基建323.1万元。基本建设预算内拨款每年平均86.8万元,占财政年度每年平均支出数640.8万元的13.5%。另有预算外基本建设资金(包括自筹)共支出127.7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街道住宅等拨款20.6万元,支援农业拨款26.1万元 (主要是农村道路开支23.1万元),文教卫生拨款42.7万元(包括小学基建21.9万元),企业自备和财政自筹等拨款25.8万元(包括车队购汽车款12.6万元),行政拨款6.5万元,预算外,每年平均拨出50.1万元,占预算外平均支出数的30.5%。
  预算内外相加共为2442万元,年均使用基本建设投資款81.4万元。截止1985年,在基本建设资金投放屮,以水利为最大,仅洮惠渠工程一项,县财政拨出基建资金达700万元。
  企业财务:
  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财政预算中始有企业收入科目。至1985年底,全县企业收入共2188.3万元,平均每年收入78.2万元,占财政年度每年平均收入313.7万元的25%。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流动资金是保证企业生产和商品流转的必要条件。从1958-1985年(其中:1960年、1961年、1962年、1964年、1968年、1969年、1971年共七个年度未拨),财政部门共拨给各企业流动资金122万元,其中工交比重最大,占用流动资金64.6万元。
  1958年由于大办地方工业亏损较大。1961年,财政决算所反映的情况如下表(包括盈利企业):1961年临洮县大办工业的决算情况表
  1961年临洮工业亏损情况统计表
  从上列两表可看出大跃进使财政增添困难。为弥补企业亏损,付出,金额共233705元。其中:13个单位1960年亏损44511元,1961年亏损189194元(1958年新办地方工业, 不久相继下马。至1962年底仅余五个工业单位和一个交通单位)。
  预算外资金管理原则是:按饯办事,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当年留冇结余,可转下年继续使用。自1953—1985年共支出468.9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企业114.7万元,支援农业51万元,文教等134.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修建53.9万元。至1985年,历年累计结余此项资金96万多元,作为发展地方事业的后备资金。为60年以前,曾由历年结存地方自筹经费(即预算外资金)内支出50多万元,修建电影院、人民剧院及临洮饭店。
  其他上述未包括的支付情况,列入此项。如1958年大跃进屮.出现一平二调等严重问题。1961年和1962年县财政负责退赔,其情况见下列两表。
  1962年临洮县处理退赔情况表1961年临洮县财政平调退赔处理情况表第三节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的方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
  1953年至1954年对太石、衙下两个区的会计人员因重大贪污案经查明后给予刑事处分。
  1978年,财政、税务两局配合,当年检査出各类企业中漏税者145户,补交税款64594元。
  1978年至1980年县财政局监察股对行政公社,文教等90个单位的医药费开支,经过全面检查,发现有4272人超支。
  1980年起,财税积极配合,分别对国营、工商和基层供销社作重点检查,发现18个单位违犯财经制度,不应开支而开支53401元,最后收回44077元。
  1983年9月,对行政、事、企业、学校等120个单位进行检査,至1984年査出违章情况为:
  1、乱挤成本,乱摊费用17423元。
  2、不按政策规定,多提各项专用资金2318元。
  3、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1940元。
  4、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4519元。
  5,漏税123543元。
  6、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4946元。
  7、计划外基建62375元。
  8、铺张浪费50元;
  9,贪污挪用3588元。
  10,违犯社会集团购买商品规定29230元。
  11、职工长期欠款77460元。
  12、小钱柜8828元。
  13、乱列营业外支出117元。
  14,其他204065元。
  以上共计540402元,均处理清楚。
  另外,还查出县建行投资给单位的历年工程结余款36270.元,财政对农业财务投资的小水利工程材料变价款及知青点财产变价款共1402元,总计37672元,均如数收回。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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