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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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监督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50
摘要: 财政监督的方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
关键词: 临洮县 税收 财政监督

内容

财政监督的方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
  1953年至1954年对太石、衙下两个区的会计人员因重大贪污案经查明后给予刑事处分。
  1978年,财政、税务两局配合,当年检査出各类企业中漏税者145户,补交税款64594元。
  1978年至1980年县财政局监察股对行政公社,文教等90个单位的医药费开支,经过全面检查,发现有4272人超支。
  1980年起,财税积极配合,分别对国营、工商和基层供销社作重点检查,发现18个单位违犯财经制度,不应开支而开支53401元,最后收回44077元。
  1983年9月,对行政、事、企业、学校等120个单位进行检査,至1984年査出违章情况为:
  1、乱挤成本,乱摊费用17423元。
  2、不按政策规定,多提各项专用资金2318元。
  3、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1940元。
  4、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4519元。
  5,漏税123543元。
  6、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4946元。
  7、计划外基建62375元。
  8、铺张浪费50元;
  9,贪污挪用3588元。
  10,违犯社会集团购买商品规定29230元。
  11、职工长期欠款77460元。
  12、小钱柜8828元。
  13、乱列营业外支出117元。
  14,其他204065元。
  以上共计540402元,均处理清楚。
  另外,还查出县建行投资给单位的历年工程结余款36270.元,财政对农业财务投资的小水利工程材料变价款及知青点财产变价款共1402元,总计37672元,均如数收回。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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