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列表

共 5473 条 141 / 365
2101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79年9月成立南康县劳动服务公司,在蓉江、唐江、潭口3镇建立劳动服务站,负责办理城镇待业人员的劳动就业工作,为社会调节劳动力,介绍就业,输送临时工,组织生产、服务,进行职业培训等项任务。
2102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元年(1912年),县公署设民事、财政、学务、实业4课,课设课长、课员各1人,另设佐治员8人。民国2年罢佐治员,设民事、财政、教育3科、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
2103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元年(1912年),县公署设民事、财政、学务、实业4课,课设课长、课员各1人,另设佐治员8人。民国2年罢佐治员,设民事、财政、教育3科、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
2104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清朝,知县从科举、捐纳、举荐人员中任用,其他公职人员由知县雇用。
2105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为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素质,除坚持在职学习外,举办各种训练班,输送到上级各类学校培训。
2106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对公务人员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传令嘉奖;对公务人员的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革等。
2107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物价不断上涨,公务人员的工资加成频繁,生活仍较贫困。
2108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物价不断上涨,公务人员的工资加成频繁,生活仍较贫困。
2109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50年代工资基金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1960年为监督劳动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县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关于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2110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工龄假1985年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工龄假,凡工龄在10—19年的,一年休假15天,20—29年的休假20天,30—39年的休假25天,40年以上的休假30天。
2111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工龄假1985年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工龄假,凡工龄在10—19年的,一年休假15天,20—29年的休假20天,30—39年的休假25天,40年以上的休假30天。
2112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假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假12天,后改为30天;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假日不能团聚的,未婚职工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2113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均为3天,1983年起,对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2114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企业职工病休6个月以内的,按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工资的60%到100%的病假工资,连续病休6个月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40%到60%的疾病救济费。
2115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按国家规定在工资总额中提取2%福利金,由主管部门掌握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掌握使用,1981年改为部门掌握使用。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