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13
颗粒名称: 婚丧假
分类号: D922.53
页数: 1
摘要: 均为3天,1983年起,对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关键词: 劳动法 休假

内容

均为3天,1983年起,对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正常产假56天 1983年起,对实行晚育者,加假34天。小产给假30天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