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资基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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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资基金管理
分类号: F2
页数: 1
摘要: 50年代工资基金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1960年为监督劳动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县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关于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关键词: 工资制度 工资基金管理

内容

50年代工资基金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1960年为监督劳动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县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关于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均由劳动部门和银行统一管理。各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劳动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分月、分季工资基金使用计划,送当地开户银行监督支付。同时建立干部职工调动后的工资关系转移制度,凡干部职工调动,一律由减人单位填写“工资支付关系转移申请”,报开户银行填发“工资支付关系转移通知”,作为增加工资支付的凭据。
  1969年建立《劳动工资管理手册》,凡增减人员工资的单位,每月应在发放工资前持《劳动工资手册》和增人工资证明材料及干部职工调出减少的人数、工资数,到当地开户银行办理工资基金计划调整手续。1984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取消《劳动工资管理手册》,一度出现混乱现象,后及时纠正,恢复原有的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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