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次工资调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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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次工资调整、改革
分类号: F244.2
页数: 3
摘要: 民国时期物价不断上涨,公务人员的工资加成频繁,生活仍较贫困。
关键词: 工资调整 工资改革

内容

民国时期物价不断上涨,公务人员的工资加成频繁,生活仍较贫困。
  民国24年(1935年)公务员月薪:县长240元(银元、法币并用),秘书、科长各80元,一等科员55元,二等科员50元,三等科员45元,事务员35元,雇员24元,警佐60元,技士55元,督学55元,政警长16元,政警14元,杂役10元。民国34年第十一次县扩大行政会议决议:薪金加成规定县级加600成,基本数7000元(法币,下同),乡镇级加400成,基本数5000元。保学教师薪金以稻谷计算,校长月支1石8斗,教员月支1石6斗,但学谷系折价征收,谷价高涨,照折价发给,教师所得实不及谷价的十分之四五。民国36年提高县级职员薪金,月支基本数40万元。加成数2000倍,工役生活补助费25万元,兵警除主食米外,月给生活补助费20万元;乡镇职员月支基本数30万元,加成数1400百倍,工役生活补助费20万元。薪金百倍千倍增加还远不及物价上涨数。
  解放后,干部职工的工资逐年增加,加上物价较稳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50年代初,全县工资形式有供给制、包干制和工资分(工薪分)制。供给制就是个人的衣、食、住、行、学习等生活必须用品、子女生活、保育费用和一些零用津贴等全由国家供给,个人生活费分大、中、小3类灶别,各类灶别规定每人每日实物定量标准。包干制是把供给制所应发的实物和货币发给个人包干自行处理,节约归已,超支不补。工资分(工薪分)即由国家规定每个工资分所含的粮、布、油、盐、煤等实物的数量,按国营牌价计算工分值,以工资等级规定工资工分数量,每月以省公布的工资分值,计算货币发给职工。1954年全县行政干部实行供给制、包干制的465人,工资分(工薪分)的211人。在企业单位也有部分供给制、包干制人员。1956年进行全面性的工资改革,供给制、包干制、工资分全部改为工资制。根据国务院统一规定的各行各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现任职务或工种进行套级或重新定级,升级面达43.85%。国家根据全国各地物价不同,规定十一类地区工资标准,当时南康定为二类工资区。
  1963年进行较大幅度的工资调整,全县有4215名职工获得程度不同的增加工资,占职工总数的94%,全县增加月工资总额16934元,人平月增加工资4元;职工升级的2083人,人平月增工资5.39元。这次南康定为三类工资区。
  1964年全县集体所有制职工有829人升级,占职工数的36.6%,人平月增工资5.02元;无定级职工631人,人平月增工资1.31元。
  1972年调整干部职工低等级工资,升级职工3418人,占职工总数的44.37%。
  1977年按照“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技术高低”4个条件进行工资调整,有4985人增加工资,占职工数的62.54%,人平月增工资5.02元。
  1979年进行小范围工资调整,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155人升级,调整面2%。这次南康定为四类工资区。
  1980年按“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3条标准,考评升级的职工3265人,全县月增工资总额18265.79元,人平月增工资5.61元。1982年为文教、卫生、体育系统的职工升级2646人,占职工数的22.45%。
  1983年有10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调资升级2083人,全县月增工资总额13756元,人平月增工资6.59元。
  1984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调资升级的2530人,全县月增工资总额16284.65元,人平月增工资6.44元。大中专毕业生和工程技术人员37人再升一级,人平月增工资8.64元。同时对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按修订后的工资标准,“补齐级差”的职工2288人,月增工资总额2817.87元。集体所有制企业升级的职工1951人,人平月增工资6.06元,集体所有制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补齐级差”的职工1265人,月增工资总额1944.42元。
  1985年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在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改为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金等结构工资制;在企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工资制。这次工资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逐步消除原工资制度中的平均主义和某些不合理因素,建立起能够较好的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便于管理和调节的新的工资制度。这次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职工6493人,改革前月总工资额390879.78元,改革后月总工资额521310.35元,月增总工资130490.57元,人平月增工资20.09元;参加国营企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职工5015人,改革前月总工资额257455.94元,通过调、改、套、升后,月增总工资94659.1元,人平月增工资18.88元;参加县办集体企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职工2639人,通过调、改、套、升后,月增总工资55025元,人平月增工资20.85元,这次工资改革南康定为五类工资区。
  [=此处为表格(表8-9 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表8-10 1976—1985年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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