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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福建高等法院”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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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福建省审计机构在监督财政收支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政权与制度多次变更,审计机构存在时间短暂,审计业务开展有限。直到民国30年成立福建省审计处后,审计实务逐渐有所发展,工作包括对省、市、县财务进行审计,对中央驻省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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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福建审判衙门以谋反罪严酷地判处意图颠覆王朝统治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当时受到了广泛的谴责和批评。一些人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和人权原则,并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呼吁进行改革和改进,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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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一直重视对杀人案件的审判。在贯彻婚姻法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了一批虐杀妇女的罪犯。随着虐杀妇女案件逐年下降,人民法院判处的杀人犯也有较大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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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赦免实施的情况。从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都有大赦令的颁行,赦免的对象包括政治犯、普通刑事犯等。其中,民国36年(1947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罪犯赦免减刑令,规定犯罪在民国35年12月31日以前,其最高本刑为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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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法院对婚姻案件的审理情况。民国时期,法院主要依照《民法》亲属编进行处理,其中离婚案件数量较多,但不少案件是为了维护封建婚姻制度。一些法官封建观念严重,甚至闹出笑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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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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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地区的继承诉讼情况。在民国时期,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女子也有遗产继承权,但实际上女性继承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继承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人民法院开始着重保护妇女的继承权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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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福建法院主要依据《民法》审理债务案件。一些债务案件因通货膨胀引起。法院在审理债务案件的过程中,债务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可能被收押。解放后,人民法院主要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债务案件,对解放前形成的债务关系,废除农民及劳动人民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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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法院审理的房屋案件数量和特点。民国时期的房屋案件数量较多,占民事案件的一定比重,主要涉及房屋典当回赎和房屋租赁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房屋纠纷案件主要发生在城市和集镇,以租赁纠纷居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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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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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时代: 当代
刘通,男,福建闽侯人,民国16年11月~18年4月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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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时代: 当代
王风雄,男,湖南衡阳人,民国18年4月~21年5月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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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时代: 当代
魏大同,男,吉林扶余人,民国21年5月~24年1月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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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时代: 当代
童杭时,男,浙江嵊县人,民国24年1月~27年9月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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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时代: 当代
宋孟年,男,浙江嵊县人,民国27年9月~38年5月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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