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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1982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中首先把明码标价列为价格管理的一项制度。地区作出相应部署,要求所有商店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1985年,国家物价局又发出《关于健全和坚持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全区国营、集体、个体商店普遍实行...
2192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1985年11月,地区物价局、标准计量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的通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参加“双信”活动的有商业、供销、粮食等系统的国营、集体企业81家,评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
2193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解放战争时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所回落,但仍大于抗日战争前。1948年,每50千克稻谷可换白细布11尺,或套鞋2.11双,或肥皂27.19连。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认真执行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价格政策,一方面逐步提高农产品...
2194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未设专门的计量与产品标准管理机构,只在官府或有关部门设一两名管理人员,管理力度很小,管理制度松弛,法规实施不力,度量衡器标准不一。秤有老秤、新秤;尺有老尺、市尺; 斗有大斗、小斗。企业产品也没有统一标准。只是在1938 -...
219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标准的制定新中国建立前及建立初期,吉安地区的工农业产品无地方标准。1950年,江西樟脑厂生产的樟脑块和樟脑油,按原企业“中华樟脑株式会社”制定的标准执行。1953年,该厂产品改按《中华药典》的标准生产。1954年,国家标准局成立并颁布部分产...
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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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及建立初期,吉安地区的工农业产品无地方标准。1954年,国家标准局成立并颁布部分产品标准后,吉安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学习有关产品标准,并仿照其形式和内容,开始制定简单的企业标准。1984年11月15日,吉安地区标准计量局成立,...
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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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只规定对某些农副产品进行检测。1942年,国民政府实业部公布了茶叶检测标准办法。同年3月,江西省政府第九一五次省务会议决定,各县在检查棉花确有掺水掺杂、偷漏不报的要严肃处理。1962年,国务院发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
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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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解放前,工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机械、造船企业基本上是修配修理,没有独立的制造能力。轻工、纺织、化工工业也是小作坊的手工操作,故无工业产品标准,更谈不上企业标准化。在总工程师办公室内,设立标准化组,统管全厂的标准化工作。1965年9...
2199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1989年4月,地区和各县(市)标准计量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企业标准、组织企业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全区各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检查验收结果,全区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
2200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清代中期,中国的度量衡制为营造尺、漕斛、库平。这种度量衡制度很不科学,也不规范,量值容易产生变异,各地标准不一。加之度量衡法制不健全,管理松弛,根本无法保证度量衡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一些贪官污吏与地主豪绅相互勾结,利用度量衡制度的弊端,...
2201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清代中期,中国的度量衡制为营造尺、漕斛、库平。这种度量衡制度很不科学,也不规范,量值容易产生变异,各地标准不一。加之度量衡法制不健全,管理松弛,根本无法保证度量衡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一些贪官污吏与地主豪绅相互勾结,利用度量衡制度的弊端,...
2202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在省度量衡检定所工作组的协助下,经过一年时间,完成了全市度量衡器的整理及度量衡器具的统一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遂川县县长在电话会议上对推行10两秤作了报告,拟定了改革方案。吉安专区计量站派出人员到各县进行督查。到年底,已有28个...
2203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管理开业考核发证清光绪三十三年以前,计量器具均由官府设厂制造,其后允许私人制造度量衡器具,但必须申请地方官呈报农工商部注册发照,开始营业。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颁布的《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规定,以制造、修理度量衡器具为业者,必...
2204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开业考核发证清光绪三十三年以前,计量器具均由官府设厂制造,其后允许私人制造度量衡器具,但必须申请地方官呈报农工商部注册发照,开始营业。考核合格的48人,不合格的9人,撤销其工商营业证。同年,区内查获3名丰城流动秤担持有假冒的检定印记。196...
220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商业、供销社等部门经销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盖印或出具有检定证书的计量器具。否则,不得销售;已经失准、失灵的应修复后销售,不能修复的不准销售。1965年,吉安专区计量所对吉安市和专区五金公司销售的台案秤、木杆秤、万能量具等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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