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制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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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166
颗粒名称: 标准的制定
分类号: F203
页数: 2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及建立初期,吉安地区的工农业产品无地方标准。1954年,国家标准局成立并颁布部分产品标准后,吉安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学习有关产品标准,并仿照其形式和内容,开始制定简单的企业标准。1984年11月15日,吉安地区标准计量局成立,有专职标准化管理人员3人,开始大力进行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到2000年8月18日,地区局共收集各类国际标准13800多项,行业标准10566多项,制定、备案各类企业标准1000多项,其中以食品标准为主,饲料、化肥、电子、机械、轻工标准等组成吉安地区的标准体系。
关键词: 产品质量 产品标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及建立初期,吉安地区的工农业产品无地方标准。1950年,江西樟脑厂生产的樟脑块和樟脑油,按原企业“中华樟脑株式会社”制定的标准执行。1953年,该厂产品改按《中华药典》的标准生产。1954年,国家标准局成立并颁布部分产品标准后,吉安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学习有关产品标准,并仿照其形式和内容,开始制定简单的企业标准。
  1965年9月,吉安地区标准计量所制定了企业产品标准15个。但当时所里的技术人员、资金、设备、经验都缺乏;有的产品虽有技术标准,但无原材料标准,产品仍达不到标准要求。对既无技术标准, 又未列入企业标准项目的产品,由各企业自行制定产品质量要求,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84年11月15日,吉安地区标准计量局成立,有专职标准化管理人员3人,开始大力进行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1985年,地区标准计量局召开全区制订、修订企业标准计划落实情况汇报会。当年,地区标准计量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的联营、个体企业生产的白酒、饮料、火腿、地瓜干、无压锅炉等319个企业产品,制定了技术标准。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后,全区的标准化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1990 ~ 1991年,地区标准计量局连续2年对吉安地区原企业产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摸底,在100 个企业生产的420种产品中,有标准的产品330种,占产品品种数量的78.6%,无标准的产品90种占 21.4%。
  至1994年底,吉安地区工业产品标准有机械、电子、五金、电线电缆、电视机(黑白)、钢材、水泥、樟脑、造纸、纺织、塑料、皮革、服装、樟木箱、饲料、食品(含饮料)、罐头、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电动机、变压器、酒、药品等24大类的202项。到2000年8月,已制定国家标准1984项,行业标准38000多项,地方标准9956项,企业标准95项,基本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法明确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四级标准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到2000年8月18日,地区局共收集各类国际标准13800多项,行业标准10566多项,制定、备案各类企业标准1000多项,其中以食品标准为主,饲料、化肥、电子、机械、轻工标准等组成吉安地区的标准体系。全区的标准化从传统的工农业产品向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环境保护和管理、产品安全和卫生服务等领域发展。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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