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16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工业产品标准的执行 |
分类号: | G307 |
页数: | 2 |
摘要: | 1989年4月,地区和各县(市)标准计量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企业标准、组织企业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全区各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检查验收结果,全区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的万安县被授予“全国消灭无标准生产县荣誉证书”;其余12个县(市),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被评为“全省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到2000年,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收集国家标准13500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制定、备案企业标准14000余项;其中以食品标准为主,饲料、化料、电子、机械、轻工标准为辅,构成全区的工业产品标准体系。 |
关键词: | 企业标准 工业产品标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