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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拂晓,平潭大刀会会徒1000多人,以向解放军拜年为名,分兵三路向县城、官井、后田等地驻军发动进攻,当场杀死解放军15人,打伤34人。驻军立即反击,击毙暴徒76名,伤47名,迅速平息了大刀会的...
150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社会治安主要由警备队、警察所、警察局负责;检查船只,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由水警署、水警中队负责。民国25年(1936年)6月,完成保甲编制后,全县划为3个区,24个联保,170个保,1770个甲。保甲对民众实施联保连坐...
150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1年,民国政府下令禁毒,因禁而不力,不少官吏、商人以走私贩毒牟利,鸦片馆、吗啡馆充斥城乡,尤以潭城、东澳、苏澳、塘屿等地为最。民国38年,全县贩运销售过鸦片的有286人,设馆94家,吸食鸦片者334人。
150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9月,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出第一号布告,严禁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当年共破获聚赌案12起,抓获赌犯30多人,缴获赌具25副、赌款180多元。随后,发现一案处理一案,赌风稍弭。
150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期间,县城有公开妓院4家,暗娼流行,性病泛滥。不少良家妇女被迫或受骗为娼。一些官吏、警察与老鸨、暗娼勾结,狼狈为奸,嫖娼卖淫从未得到有力的制止。
1506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7月,县公安局对县城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查,共有特种行业10家,其中刻印4家、修理武器2家、客栈1家、照相馆3家。
1507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公共场所秩序较好,县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着重对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安全检查。1963年,县公安局专门指定2名专职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督,维护市场秩序。“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受冲击,公共场所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
1508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9月,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出公告,收缴国民党机关和军队所遗留的武器弹药及其他军用品。1950年6月,县公安局对民间枪支进行登记造册,并印发临时持枪证。至年底,共收缴民间枪支1120支,子弹4500发,手榴弹460枚。19...
1509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1949年)9月平潭县人民政权建立后,刑事侦察由县公安局治安股刑侦组专管。
1510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各乡镇设户籍员1名,管理户政。民国32年(1943年)7月,民国政府为严密保甲组织,实行清查户口,发放国民身份证。
151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平潭县无消防组织,遇有火警,四邻居民相互帮助救火。因无专用消防器材,每遇火灾,损失惨重。
151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检察机构、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151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元年(1912年),县署设刑名科,掌理司法事务。次年,县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任检察官职务。民国3年,撤销审检所,承审员仍由县知事兼任。民国16年,地方法院内设地方检察处,仍由县长兼理检察。民国时期检察机构以刑事检察为主,其次为...
151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刑事检察流程有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
151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50年代,县检察机关协同县公安机关开展镇反运动,全面承担审查批捕工作。1956年第一期镇反运动结束时,共批捕各类反革命分子251人,不批捕128人。1956年,县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4次复查,纠正错捕13件,占逮捕总数的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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