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共场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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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497
颗粒名称: 五、公共场所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501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公共场所秩序较好,县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着重对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安全检查。1963年,县公安局专门指定2名专职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督,维护市场秩序。“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受冲击,公共场所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
关键词: 平潭 公安 制度

内容

50年代,公共场所秩序较好,县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着重对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安全检查。1963年,县公安局专门指定2名专职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督,维护市场秩序。“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受冲击,公共场所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
  80年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文化的繁荣,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问题日趋突出。1981年,县公安机关以县城地区为重点,加强对影剧场、商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并在车站、商场、码头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进行巡逻,抓获流窜犯66人(其中外县43人)。当年,县城地区组织“反扒小组”3个,抓获扒手8人。在开展联防作战中,县公安局破获各种案件42起,抓获劳改劳教逃犯4名,遣送犯罪分子23名。此后,通过治安整顿和“严打”斗争,车站、码头、影院等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1990年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公共场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使四防(防火、防炸、防盗、防事故)工作得到落实。1995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统一行动和个别行动相结合的办法,多次组织干警对旅社、宾馆、私人出租房、路边店、车站、舞厅等公共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一批聚众赌博、嫖娼卖淫的不法分子。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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