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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清代、民国时期,县内土豪富绅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利用占有的土地剥削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民国37年,永安乡土豪欧阳佐甫和太平乡富绅魏礼帮各占有土地1000余亩,当年分别剥削佃农租谷0.29万担和0.31万担。第三区(车头区)含龙头、周溪、车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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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过渡时期农民个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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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以1949年8月20日安远解放为界限,在此之前的欠租一律废除,以后实行“二五”减租,即按原地租额减去25%;在此之前的旧债实行“分半”减息,即按原息减去15%,以后的利息由借贷双方商定;在此以前,农民租种土地时已缴付给地主、半地主式富农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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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领导人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安城、沙含、教塘、车头、坪岗等区的贫苦农民人平分得7担谷田。1950年12月至1952年9月,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土地改革法》,设立安远县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全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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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织互助组 1952年3月,县人民政府农林科在第一区濂江乡牛角村组织5户农民建立叶顺才互助组,接着在第二区建立唐寿麟互助组,在第三区建立刘瑞荣互助组,在第四区建立赖贤桥互助组,在第五区建立钟孝运互助组,在第六区建立叶人安互助组。随后,全县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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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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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全县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54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1.15%。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1957年1月,调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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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1年起,县内陆续兴办全民所有制农、林、牧、渔等企事业。1985年,县内全民所有制林业企、事业和县职业中学占有土地74.7万亩,全民所有制的农、牧、渔、茶、果、蜂等场(所)占有土地0.69万亩。另外,小学和普通中学学校亦占有少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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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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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安远县农田面积,清初为15.5万亩,同治年间为16万余亩,光绪三十三年为15.2万亩,民国20年为24.8万亩,民国32年为29.62万亩。1949年冬,全县耕地为25.15万亩,其中水田22.75万亩,旱地2.4万亩。1952年,县幅员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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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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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期间,县内农民采用冬翻晒土坯、开防洪沟和施用农家肥等措施改良农田土壤。1950年起,采用开沟排锈水、种植绿肥、加深耕作层等技术措施改良土壤。全县稻谷平均亩产量,由1950年的226斤增加到1957年的299斤,增长幅度为3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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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便于耕作,组织农民改小坵为大坵,平整部分水田。孔田公社组织全社农民在太平塅和长布塅挖去几十个面积0.2亩至1亩、高1丈至2丈的土墩,截高补低,扩大农田面积50余亩。是时,组织农民在小盆地田塅上建造方格标准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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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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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农作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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