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273 |
颗粒名称: | 一、减租·减息·退押·废债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 |
摘要: | 以1949年8月20日安远解放为界限,在此之前的欠租一律废除,以后实行“二五”减租,即按原地租额减去25%;在此之前的旧债实行“分半”减息,即按原息减去15%,以后的利息由借贷双方商定;在此以前,农民租种土地时已缴付给地主、半地主式富农的租田押金,全部按缴纳时的价值折实退归贫苦佃农;凡农民所欠已被人民政府镇压的恶霸分子的债务,全部废除;在此界限前,高利贷者和恶霸富农及半地主式富农强加给贫苦农民的高利贷债务全部废除。通过反霸、减租、减息、退押、废债,全县有16780户贫苦农民得益,所得斗争果实折合稻谷298.2万斤,户平178斤。 |
关键词: | 土地制度 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