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析出资源
图表
人物
机构
事件
地名
专题
作品
实物
片段
任务年份
全部
4562 条
2021年
4562 条
中图分类法
全部
4562 条
B 哲学、宗教
44条
C 社会科学总论
368条
D 政治、法律
798条
E 军事
73条
F 经济
1421条
G 文体、科学、教育
267条
I 文学
9条
K 历史、地理
656条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131条
R 医药、卫生
48条
S 农业科学
135条
T 工业技术
181条
U 交通运输
259条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56条
颗粒列表
共 4562 条
103
/
305
排序:
唯一号
题名
中图分类
颗粒类型
1531
第四章 司法行政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38年(1949年)9月平潭解放,县人民政府接管民国政府的司法处成立司法科,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1532
第一节 法制宣传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5月,《婚姻法》颁布施行后,县宣传部门与政法机关采用布告、黑板报、图片等方式,深入农村、渔区宣传《婚姻法》。
1533
第二节 法律公证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以前,平潭没有公证,只有私证。1956年下半年,由县人民法院秘书兼任公证员,办理华侨、侨眷、归侨的涉外公证文书。
1534
第三节 律师事务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80年代以前,平潭既无律师机构,也无律师。198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陈道福作为平潭第一位律师,出庭为一起贪污案被告人辩护。
1535
第四节 基层司法行政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基层司法行政的民事调解、法律服务。
1536
一、民事调解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50年代初,贯彻政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民事调解工作归县司法科负责,各乡普遍成立调解委员会,由5-9人组成,下设村调解小组,调处一般民事纠纷。县人民法院成立后,调解委员会由县法院直接领导,并通过不定期的以会代训...
1537
二、法律服务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3年,各乡镇配备一名司法助理员,由乡镇民政干部兼任。1985年4月,全县15个乡镇先后建立司法办,负责乡镇司法工作。主要职能是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直接调解民事纠纷...
1538
卷二十四 民政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清道光年间,平潭有“常平仓”之设,备谷济贫,但因管理不善,存谷霉变,仓廒倒塌,至民国2年(1913年),仅剩地基。清同治年间,曾设“保婴局”,收养弃儿,也因“管理者未尽得人,款多虚耗”,延至光绪年间,即告关闭。民国16年,成立县政...
1539
第一章 拥军优属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对民兵的支前、优抚、褒扬烈士。
1540
第一节 支前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5月,平潭县人民游击支队攻克县城后,看澳、土库、玉屿等村群众,踊跃支前参战,配合游击队,抗击国民党武装的疯狂反扑。同年9月,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八军奉命解放平潭,游击队配合解放军组织支前船只300多艘,船员1200多人,...
1541
第二节 优抚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对民兵的优待、抚恤。
1542
一、优待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实行“募兵制”,地方武装兵员多由外地或本地招募,对军属从无优待。民国27年(1938年)11月,平潭县根据《战时征兵实施纲要》,征召170名壮丁人伍,各保自行给应征壮丁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补贴费,由保内摊派。
1543
二、抚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对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的基本情况。
1544
(一)死亡抚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清代对死亡抚恤,分阵亡和病故两种,按官职分等发放。在军营病故其遗属无依无靠的,军官给生前半俸;兵丁每月给银5钱,米3斗。
1545
(二)伤残抚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虽颁布伤残抚恤条例,但无遵章执行。抗日战争结束后,遣散大批伤残军人,无处安家,景象凄凉。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