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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1948年至1988年长春市行政区划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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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记述了长春市现行区划管辖范围内的榆树、农安、德惠、双阳县和九台市,以及1952年撤销的长春县,解放后作过多次调整。从解放后至1955年,基层为区、村两级建制;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后,基层实行乡、镇一级建制;1958年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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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乡、民族乡、镇行政区划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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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和所辖榆树、农安、德惠、双阳县以及九台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的规定,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到1个行政村成立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形势,于1955年和1956年在基层分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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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和所辖5个县(市),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满族、朝鲜族和回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落实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先后建立了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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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建制镇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实行了两种不同体制。第一阶段为50年代至70年代,实行一地镇与乡分治,镇管街道、乡管农村的体制;第二阶段为80年代以后,实行乡改镇,镇既管街道又管农村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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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后,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仍然分区、街两级。1948年6个城区下设68个街,其中长春区设11个街,头道沟区设11个街,胜利区设14个街,中华区设14个街,和顺区设5个街,宽城区设13个街,大西、双德、东荣3个近郊区设8个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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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记述了长春市基层政权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城市基层政权、农村基层政权、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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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城市基层政权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城市区政府、街政府、城市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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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后,在城区建立了长春、胜利、头道沟、宽城、中华、和顺等6个区政府,区长由市政府派遣,其他干部除少数是从老解放区调来的以外,多数是新干部,还留用了大部分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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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初期,在摧毁旧政权、成立新政权的交替过程中,城市区下设置街政府,设街长1人,干事若干人。当时,全市共设置76个街政府,其中含农村区8个街政府。
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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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述了1958年至1980年长春市城市人民公社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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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农村基层政权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农村区政府、村政府、乡、镇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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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记述了1953年初至1986年长春市街道办事处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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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所辖各县和市属农村区解放后的基层政权,均按照东北老解放区体制,建立了区政府和村政府两级政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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