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街道办事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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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街道办事处
分类号: K928.2
页数: 5
页码: 43-4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后,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仍然分区、街两级。1948年6个城区下设68个街,其中长春区设11个街,头道沟区设11个街,胜利区设14个街,中华区设14个街,和顺区设5个街,宽城区设13个街,大西、双德、东荣3个近郊区设8个街。1949年6个城区改设78个街,其中头道沟区改设12个街,和顺区改设11个街,宽城区改设16个街,3个近郊区的8个街分别划归城区。
关键词: 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 行政区划

内容

长春市解放后,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仍然分区、街两级。1948年6个城区下设68个街,其中长春区设11个街,头道沟区设11个街,胜利区设14个街,中华区设14个街,和顺区设5个街,宽城区设13个街,大西、双德、东荣3个近郊区设8个街。1949年6个城区改设78个街,其中头道沟区改设12个街,和顺区改设11个街,宽城区改设16个街,3个近郊区的8个街分别划归城区。
  1952年,为做好城市居民工作,迅速恢复城市生产和建设,长春市试行城区下设派出机构,6个城区下设57个街办事处。其中,第一区(长春区)设11个,第二区(头道沟区)设9个,第三区(胜利区)设11个,第四区(中华区)设9个,第五区(和顺区)设9个,第六区(宽城区)设8个。1953年,为加强群众性组织建设,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又将街办事处改为街居民委员会。
  1955年按照《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长春市将街居民委员会改为5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长春区设9个,头道沟区设7个,南关区设12个,朝阳区设7个,二道河子区设8个,宽城区设7个。1956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个别调整,6个城区改设47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头道沟区改为6个,东二条街撤销;南关区改为10个,自强、南岭2个街撤销;二道河子区改为6个,东站、吉林2个街撤销;宽城区改为6个,新成街撤销;朝阳区改为10个,增设和平街。1957年由于城区合并,街的隶属关系又作了部分调整,南关区增至19个,长春区的9个全部划归南关区;宽城区增至11个,头道沟区的6个全部划归宽城区;宽城区的八里堡划归二道河子区,二道河子区增至7个。
  1958年3月,宽城区南京街改为南广场街,民主街改为孟家桥街,团山街改为杨家崴子街。同年末,城市也按照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精神,将4个城区的47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1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街道人民公社、4个管理区,其中宽城区合并为5个办事处,南关区合并为4个办事处,朝阳区合并为5个办事处、1个人民公社,二道河子区合并为4个管理区。1960年根据形势的发展,街道办事处全部改为人民公社,并进行了部分调整,4个城区改设25个街道人民公社,其中南关区改为10个,增设桃源、东安、南街、民康、至善、南岭6个人民公社。1962年之后陆续进行了部分调整,1962年朝阳区改为8个,增设孟家、绿园2个人民公社。1963年宽城区北京改为新发,孟家改为群英,宋家改为铁西。南关区改为6个,东安、南街、民康、至善4个人民公社撤销。1964年宽城区改为7个,增设杨家、宋家2个人民公社。1965年朝阳区改为9个,增设白菊人民公社。1975年南关区改为7个,增设曙光人民公社。
  1980年按照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长春市对城市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改革,恢复为27个街道办事处。1986年根据行政区划管理原则,对范围过大的街道进行调整,全市4个城区改设50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宽城区13个,增设兴业、凯旋、青年路、西广、南广、胜利6个,同时将杨家改为团山,宋家改为柳影;南关区14个,增设东安、西五、南街、自强、民康、永吉、磐石7个;朝阳区16个,增设锦程、春城、普阳、宽平、建设、南湖、湖西7个;二道河子区7个,增设吉林、荣光、远达3个。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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