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长春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长春市
分类号: K928.2
页数: 5
页码: 13-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年至1988年长春市行政区划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行政区划 长春市

内容

1948年10月19日,东北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长春市。此后,为适应各个时期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的需要,长春市的行政区划进行过多次较大的调整。
  长春市解放初期,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医治战争创伤,首先对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行政区划进行了改革。1948年10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改为长春特别市,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全市分设12个区,原长春区仍为长春区(第一区),原中山区改为头道沟区(第二区),原中正区、东光区合并为胜利区(第三区),原钟华区、安民区合并为中华区(第四区),原和顺区仍为和顺区(第五区),原宽城区、合隆区合并为宽城区(第六区),原大屯区、西阳区合并为大西区(第七区),原东荣区、北河东区合并为东荣区(第八区),原双德区仍为双德区(第九区),原净月区、南河东区合并为净月区(第十区),并将双阳县的春阳区(第十一区)、劝农区(第十二区)划回长春市管辖。全市幅员938.29平方公里,东、北、西与长春县接壤,南与双阳县接壤。1949年3月1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长春特别市改为长春市,5月9日又决定将长春市隶属吉林省。同年长春市改设11个区,将大西区并入双德区。1950年1月19日吉林省政府决定,将长春市春阳、劝农2个区划归双阳县管辖。5月12日吉林省政府又决定,将大房身机场附近的长春县开源堡东沟、桑家窝堡2个村划入长春市管辖。同年长春市改设9个区,并将净月区改为第七区,双德区改为第八区,东荣区改为第九区。全市幅员减为444.19平方公里,四邻接壤未变。
  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保证城市粮食和副食的供给,1952年10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长春县,将长春县第一区(大屯区)、第二区(西新区)、第七区(合隆区)、第八区(兴隆山区)、第九区(卡伦区)、第十区(米沙子区)、第十二区(万宝区)和第三区(烧锅区)部分村,以及双阳县第六区(春阳区)、第九区(劝农区),划入长春市管辖。全市分设18个区,长春县第八区、原长春市第九区7个村合并为第七区(兴隆山区),长春县第七区14个村、第三区2个村、原长春市第九区4个村合并为第八区(东荣区),原长春市第八区15个村改为第九区(双德区),长春县第二区改为第十区(西新区),长春县第一区1个街、14个村改为第十一区(大屯区),原长春市第七区20个村改为第十二区(净月区),双阳县第六区、长春县第一区3个村、原长春市第七区5个村合并为第十三区(奢岭区),双阳县第九区改为第十四区(劝农区),长春县第九区改为第十五区(卡伦区),长春县第十区改为第十六区C米沙子区),长春县第十二区改为第十七区(万宝区),长春县第七区1个街、16个村和长春县第三区2个村合并为第十八区(合隆区)。全市幅员增加到2174.6平方公里,东北与德惠县接壤,东与九台县接壤,南与双阳县接壤,西与怀德县接壤,北与农安县接壤。
  1953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以便集中力量搞好城市生产和建设。同年12月30日又决定,将长春市远郊的第十六区、第十七区划归德惠县管辖,第十八区划归农安县管辖。一年后,鉴于中央要求加强对省级单位的管理,也为了增强省级行政区的经济实力,1954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改为吉林省辖市。同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市,长春市成为吉林省省会城市。1955年5月11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远郊的第十三区9个村,第十四区14个村划归双阳县管辖;第十五区划归九台县管辖。同年长春市改设10个区,第一区改为长春区,第二区改为头道沟区,第三区改为南关区,第四区改为朝阳区,第五区改为二道河子区,第六区改为宽城区,第七区和第十四区1个村合并为兴隆山区,第八区、第九区5个村和第十区6个村合并为范家店区,第十一区、第十区13个村和第九区10个村合并为大屯区,第十二区、第十三区5个村和第十四区2个村合并为净月区。
  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为充分发挥区级政权的职能作用,1957年3月28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兴隆山、范家店、大屯、净月4个区撤销,设立郊区。同年6月1日又决定,将长春区撤销并入南关区,头道沟区撤销并入宽城区;宽城区八里堡街道办事处划归二道河子区管辖。同年长春市改设5个区,即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4个城区和1个郊区。1958年2月15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邻近大屯机场和新立城水库的怀德县兴隆沟乡李家窝堡屯、前望山屯、后望山屯、西望山屯、潘家屯,王家烧锅乡泉眼沟屯、三道壕屯、前莲花泡屯、孙家屯、义和堡屯、小边屯、凤凰坨子屯,划入长春市管辖。同年10月22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将新立城水库附近的伊通县大南乡、双庙乡以及乐山乡、榆树乡距离水库一边5华里的区域划入长春市管辖。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1958年11月10日国务院决定,将公主岭专区撤销,实行大城市辖县的体制,将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5个县划入长春市管辖。长春市幅员增为20369平方公里,东与吉林市接壤,南与四平市接壤,西与白城地区接壤,北与黑龙江省接壤。1965年11月29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怀德县烧锅人民公社和长岭县朝阳人民公社划入农安县管辖,将农安县巨宝、三青山人民公社划归长岭县管辖。为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1966年1月10日国务院又决定成立德惠专区,将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5个县划归德惠专区管辖。
  “文化大革命”时期,长春市的行政区划仅有一次大的调整。1969年7月3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德惠专区,将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5个县仍划回长春市管辖。
  1988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九台县撤销,设立九台市,为吉林省辖市,由长春市代管。至1988年末,长春市共辖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4个城区,1个郊区,九台1个市,榆树、农安、德惠、双阳4个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