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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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15
颗粒名称: 三、镇
分类号: K928.2
页数: 2
页码: 33-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建制镇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实行了两种不同体制。第一阶段为50年代至70年代,实行一地镇与乡分治,镇管街道、乡管农村的体制;第二阶段为80年代以后,实行乡改镇,镇既管街道又管农村的体制。
关键词: 行政区划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建制镇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实行了两种不同体制。第一阶段为50年代至70年代,实行一地镇与乡分治,镇管街道、乡管农村的体制;第二阶段为80年代以后,实行乡改镇,镇既管街道又管农村的体制。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基层行政区划逐步趋向合理,在实施乡建制的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长春市对县政府所在地和人口聚居2000人以上,有相当数量工商业居民的集镇,设立了镇建制。1955年至1956年,是长春市在集镇单独设立建制镇兴起时期,市和5个县建起20个镇。其中,长春市大屯区在大屯建1个镇;榆树县在榆树街、五棵树建2个镇;农安县在农安街、伏龙泉、哈拉海、靠山、开安、合隆建6个镇;德惠县在德惠街、郭家、达家沟、大房身、朱城子、米沙子建6个镇;九台县在九台街、营城子、上河湾、卡伦建4个镇;双阳县在双阳街建1个镇。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受到冲击,长春市仅剩下5个县城的镇人民公社和九台县营城子1个工矿的镇人民公社,镇数减少70%。1964年至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对工商业和手工业相当集中,聚居人口在3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或者聚居人口在2500人以上不足30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85%以上的集镇,又恢复和设立5个镇人民公社。其中,长春市郊区恢复大屯镇人民公社,增设兴隆山镇人民公社;榆树县恢复五棵树镇人民公社;农安县恢复伏龙泉镇人民公社;九台县恢复卡伦镇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到了干扰,1969年将大屯、兴隆山、五棵树、伏龙泉4个镇人民公社撤销,长春市镇数再次减少36%。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1978年又恢复了大屯、兴隆山、五棵树、伏龙泉4个镇人民公社,并于1980年对11个镇的政社合一体制进行了改革。在这一较长的时期里,长春市建制镇的发展始终处在徘徊的状态。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长春市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联系日益广泛、密切,经济、人才等交流空前兴旺。从农村中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需要及时转移到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领域。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民对科学技术、各种信息、文化生活等要求更加迫切。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速小城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结城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交流和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精神,长春市对总人口在20000以上,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乡,于1984年之后陆续进行了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工作。全市1984年就有40个乡改为镇,其中长春市郊区有三道、新立城、乐山3个乡改为镇;榆树县有向阳、泗河、黑林、土桥、新立、大坡、闵家、弓棚、大岭9个乡改为镇;农安县有鲍家、开安、合隆、烧锅、三盛玉、哈拉海、高家店、靠山8个乡改为镇;德惠县有达家沟、大房身、松花江、岔路口、大青嘴、米沙子、万宝、朱城子、郭家9个乡改为镇;九台县有土们岭、沐石河、其塔木、上河湾、西营城、饮马河、城子街7个乡改为镇;双阳县有新安、山河、太平、鹿乡4个乡改为镇。1985年,九台县龙家堡乡又改为镇。1988年,九台县营城镇并入九台镇。
  到1988年末,长春市共有51个镇,占乡镇总数的33.8%,建制镇在改革中迅速发展。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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