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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 类型: 正文
固定工1961年,由省下达指标,在县内招收工人13人。1965年,县合作商店转为国营企业工人5人。1965至1966年,招收固定工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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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时期干部调配任免民国21年4月,选举寺村塬革命委员会主席、赤卫军总指挥各1人。但干部的调配任免依武装斗争形势的变化而随时变化,除选任外,还实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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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及以前,官府杂务人员以当差时间长短计发薪俸,形式有日俸、月俸、年俸。清末,私营工商业和手工行业多实行计件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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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地区锅检所检审验锅炉12台,更新1台。是年,在安全技术培训方面重点抓了特种工的考核发证,培训特种工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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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保护民国29年,新正县在第一科和区、乡政府均设保育科员,从事孕妇、产妇、儿童的调查、登记、统计、卫生奖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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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全县1441名职工和258名合同制工人参保。至年底,全县共筹集退休养老基金3.5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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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起,县域历代均设专人掌管文书档案。民国时期,县设档案室,业务分科负责。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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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置阳周县,设主簿掌管文书档案。唐代,县设档案库。明代,设主簿衙,后又设照磨所,管理地方官府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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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档案事业经费在行政费中支出。从1964年起,档案馆年度经费指标由专区档案管理处统一核定下达,县财政局给予拨付,纳入县委财务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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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由于兵灾匪患及多次战乱,历代官方文书档案及其他资料多已遗失,仅存者已知散见于庆阳市档案馆、甘肃省档案馆、甘肃省图书馆西北历史文献阅览室、陕西省档案馆、咸阳市档案馆及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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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起,公布开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保管、查阅借阅、库房管理等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责任制,实行质量标准统一,卷皮、封面、目录、表格统一,设备、排架、编号统一,逐步趋于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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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机构,历代均有,名称不一。民国时期,国民党警察机关勾结地方反动武装、特务机关、帮会头目、地痞流氓、恶霸地主等,打家劫舍,奸淫掳掠,欺压百姓,封锁解放区,残害进步人士,社会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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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宁县巡警局,有局员4人、巡兵16人。民国3年(1914),改称县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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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4年8月,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各级治安机关和群众治保组织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各个时期的革命战争,盘查坏人,打击土豪劣绅;肃清反动会道门组织,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保卫革命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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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公安局设治安审讯股,专管预审工作。次年,审讯工作紧密配合镇压反革命运动,调查研究审处反革命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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