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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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2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3
页码: 143-145
摘要: 民国24年8月,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各级治安机关和群众治保组织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各个时期的革命战争,盘查坏人,打击土豪劣绅;肃清反动会道门组织,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保卫革命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公安管理

内容

民国24年(1935)8月,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各级治安机关和群众治保组织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各个时期的革命战争,盘查坏人,打击土豪劣绅;肃清反动会道门组织,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保卫革命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
  新中国建立后,县公安局围绕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工作重点,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1950至1954年,先后对反动党团骨干、特务及反革命分子进行登记集训等工作,初步安定了社会秩序。并开展规模巨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严厉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等5个方面的敌对分子。经审理,枪决58人,关押476人,其中释放264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人、无期徒刑的5人、有期徒刑的185人,交农村管制的146人。1955年,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30人。次年后季至1957年前季,重点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刑满释放和经过宽大处理分子的反动活动。1958年,共破获各种政治案件7起,其中暴动1起、反动标语5起、政治陷害1起。1962至1966年,侧重打击反革命案件。1965至1966年,共侦破反革命专案5起,查出反革命案犯31人,逮捕8人,管制4人,交群众批判斗争、就地改造15名。1966至1978年,共办理政治案件230起。1978年起,县公安局对 “文革 ”中经办的全部政治案件进行复查,1979年结束。复查结果:经办的230起政治案件中,全部平反121起,占52.6%;部分平反67起,占29.1%;维持原案42起,占18.2%。在同一时期内对申诉的 “文革 ”前的39起案件,也进行复查,全部平反21起,占53.8%;部分平反5起,占12.8%;维持原案的13起,占33.3%。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治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从1979年1月起,进行 “四类分子 ”(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帽 ”工作,同年5月结束。全县原有 “四类分子 ”418人,改正错 “戴帽子 ”130人,“摘帽 ”272人。此时,全县尚有地主分子2人、反革命分子8人、坏分子6人,合计占原 “四类分子 ”总数的3.8%。
  刑事案件侦破陕甘宁边区时期,新正县发生的刑事案件主要有抢劫、纵火、投毒、强奸、赌博及凶杀等。民国30至33年(1941至1944),新正县保安科共侦破刑事案件102起。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公安机关侧重开展重案、积案清理和侦破毒品(鸦片)贩卖、种植案件以及打击刑事犯罪。1950至1954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起,其中凶杀案10起、抢劫案2起、偷盗案4起、纵火案4起,破案率70%。5年间,通过缉私侦破等方法对一些一贯种植、吸食和贩卖毒品的屡犯进行重点打击,没收赌博款64.61万元,大烟875两,赌、烟具43副。1955年,通过两次集中打击刑事犯罪,逮捕刑事犯罪分子116人(包括公、法、检3个单位)。1957至1958年,共发生刑事案件64件,侦破58件。同时,在上级公安机关协助下,侦破1956年前的重大案件3起。1963至1966年,公安机关调整充实刑侦队伍,加强刑侦工作,对4年间发生的抢劫、偷盗、强奸等刑事案件71起,侦破60起。“文革 ”开始后,公安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破案率一度下降。1978年起,县公安局对 “文革 ”中经办的全部刑事案件进行复查,1979年结束。复查结果:经办的175起刑事案件中,全部平反的8起,占4.6%;部分平反的19起,占10.9%;维持原案的148起,占84.5%。1980年,先后开展以 “打流窜、挖团伙、破大案、抓现行 ”为主要内容的破案战役,全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8起,破获46起,查获作案成员59人,赃款、赃物折值11203元。次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六类 ”严重犯罪分子(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现行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使发案率逐年下降。1983至1987年,全县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896人,其中依法逮捕178人,行政、司法拘留、收审453人,其他处理265人。1990年代,本县刑事发案呈上升趋势,团伙作案、暴力犯罪、侵财案件成为刑事犯罪的新特点。进入21世纪,县公安局坚持 “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严整治、促防范、保稳定 ”,努力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2003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136起,破案203起,其中现案92起、积稳案件64件、协外破案47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30人,摧毁犯罪团伙12个,收缴赃款赃物价值38万余元。2005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128起,破获156起,其中现案86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44人、逃犯20人。2006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127起,破获145起,其中现案87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43人、逃犯31人。
  会道门取缔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境有一贯道、哥老会等少数成员进行非法活动。1950至1954年,在 “镇反 ”运动中,取缔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的一贯道,根据不同情况,杀、关、管了一批反动会道门成员,并利用提前登记争取退道等方式,揭穿其以迷信手法拉拢群众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阴谋,从根本上打击摧毁了反动会道门组织。1954年下半年,县域一些地方一贯道进行复道活动,次年初,县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缔,至5月底,依法逮捕主持复道活动的道首。1958年5月,彻底摧毁瑶池道,逮捕道首3人,管制1人,登记道首8人、道徒125人,缴获反动罪证1210件、道具294件。同时登记帮会分子643人,并发现、取缔中华理教会分子1人。1990年代初,在月明、五顷塬、永和、山河等乡镇,有门徒会少数成员活动,至1993年,活动趋于频繁,有成员194人,经调查摸底,查清全部违法事实后,1999年予以取缔,其中3人被劳动教养,191人被批评教育。1998年7月,“法轮功 ”活动传入,县境有 “法轮功 ”分子11人非法聚会。1999年,根据中央精神,取缔 “法轮功 ”分子的违法活动。2002年,“法轮功 ”分子1人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至2006年底,全县有 “法轮功 ”分子9人,县公安局始终严密关注其动态,对其进行控制,严防其聚会、串联、赴兰州进北京闹事。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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