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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压在农民头上的一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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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农民遇有天灾人祸,多以出卖土地应燃眉之急。1937年前,土地买卖多为现金交易。抗日战争期间多用现粮交易。1936年,出卖土地的农民8712户,占总户数的8.76%,出卖土地25412亩。1943年,出卖土地的农民1...
1713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封建地主阶级依靠土地所有权残酷剥削农民,剥削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租,放债,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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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地主出租土地有包租制、分租制、钱租制3种。
1715
放债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地主放债一般月息0.03元,农民借债指地做保,无地户借债无门。借粮,春天借1升谷子或玉米,夏天还1升麦子。农民欠债无力偿还,被迫以土地抵押,以后可原价赎回。农民常因无力赎回而失去土地。故民间流传着“穷人身上两把刀,租子重,利钱高”的歌谣。
1716
雇工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分为短工、长工。1933年,短工日工资0.40元;长工年工资30元。日工资随季节而定,农忙季节工价稍高,日工资10~20斤小麦。长工一般是清明上工,农历10月下工。
1717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有四节分别是第一节土地改革,第二节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第三节人民公社,第四节农业生产责任制。
1718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内土地改革是在减租减息、雇工增资、土地回赎的基础上进行的。
1719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从1939年到194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精神,全县展开了减租减息、雇工增资工作。通过减租减息,减轻了农民负担。
1720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1941~1943年,由于连续自然灾害和日伪军残酷掠夺,造成了历史上罕见的饥荒。1945年底,土地回赎工作结束,农民所失土地绝大多数回到手中。
1721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1946年7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全县开展土地改革。1947年1月,全县土地改革形成高潮。1948年4月,县委纠正了土地复查中“左”的倾向及违犯政策的做法。1950年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又在...
1722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1723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土改后,广大贫农分得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由于受个体经济的限制,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不少农村又出现雇工、放债、买卖土地等新的阶级分化。
1724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民将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一并入社,由集体统一使用,所有权不变。初级社在经营方式上,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调配劳力、统一筹备肥料、种子。在管理上,按照社章实行民主管理,社委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资金来源有社员入股资...
1725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初级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一是社员的土地,一律归集体所有。每人留0.1~0.15亩自留地,地权归集体;二是牲畜和大、中型农具折价入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方法,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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