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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用工形式包括聘用工、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
159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县里的私营商店、手工业作坊等招收工人,一般实行聘用制,职员受聘后工资由雇主自定,标准不一,雇主可随意解聘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有少数工商业户聘用工人,至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业主不再聘用工人...
159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后,政府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招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人。1956年,在对私改造后,工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私人商业改为国营商业以及合作组织,全面实行固定工制。
159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3年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当年全县招收合同制工人22人。1984年,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招收合同制工人。是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93人。1986年后,除安排城镇复退军人、志愿兵和部分技...
159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多用临时工,有长期招用的临时工,也有根据生产季节性特点招用的短期临时工。长期招用的临时工,一般为计划内用工,其待遇与固定工相同;季节性临时工一般为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的用工,其待遇自行议定。后根据经济发展的...
1596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50年代以前,工业基础薄弱,县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安全工作。1956年起,对从事强热辐射或灼烫危险作业,接触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和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以及从事野外、低温、高空作业等等,分别发放劳动保护服、防寒服、手套、胶(皮)鞋、安全帽...
1597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干部队伍、人员编制、干部调配、职称评聘。
1598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49年底,全县干部有94人,到1950年12月增加到260人。1955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吸收了一大批干部,干部总数从1954年底的653人,增加到1956年底的1390人。
1599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中,随军南下的干部占9.7%,坚持地下游击斗争的占38.4%,部队转业的占9.6%,青年学生和渔农民积极分子的占39.7%,民国政府留用人员占2.6%。
1600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千部年龄轻、文化程度低、妇女于部少。1954年,35岁以下于部占总数的94.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5%。为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对干部进行文化补习、培训等,同时大力培养和发展女干部。
160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1950年行政机关干部编制202人,其中政府92人、县委35人、群团28人、粮食、税务47人。1952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平潭列为丁等县,县政府编制103人,县委25人,群团11人,粮食、...
160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195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行政工作人员调动手续暂行规定》,凡民政、公安、财政、农业、交通、司法、工商及文教卫生等行政部门之间调动均应由各级政府民政或人事部门办理,但各部门的一般干部在本机关或所属单位内调动时,可自行办理;凡...
160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虽有少量专业技术人员,但没有进行职称评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没有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由国家统一分配安排到科研单位工作。
160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安置情况。
160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1965年平潭县动员组织城镇知识青年34人到屏南县插队落户,参加山区的生产建设。同年12月,又组织半耕半教的文化志愿兵28入到屏南。1967年,组织城镇青年67人到平潭县七里埔开办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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