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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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83
颗粒名称: 二、固定工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3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后,政府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招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人。1956年,在对私改造后,工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私人商业改为国营商业以及合作组织,全面实行固定工制。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1950年后,政府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招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人。1956年,在对私改造后,工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私人商业改为国营商业以及合作组织,全面实行固定工制。招收固定工一般经过半年或一年的熟练期(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转为固定工。1974年下半年起,自然减员补员的,则直接为固定工。1978年后,实行公开招考,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均为固定工。1986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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