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用工形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工形式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页码:
534-53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用工形式包括聘用工、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一、聘用工民国时期,县里的私营商店、手工业作坊等招收工人,一般实行聘用制,职员受聘后工资由雇主自定,标准不一,雇主可随意解聘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有少数工商业户聘用工人,至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业主不再聘用工人。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个体户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后,可以自行聘用工人。
二、固定工 1950年后,政府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招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人。1956年,在对私改造后,工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私人商业改为国营商业以及合作组织,全面实行固定工制。招收固定工一般经过半年或一年的熟练期(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转为固定工。1974年下半年起,自然减员补员的,则直接为固定工。1978年后,实行公开招考,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均为固定工。1986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三、合同工 1983年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当年全县招收合同制工人22人。1984年,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招收合同制工人。是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93人。1986年后,除安排城镇复退军人、志愿兵和部分技工学校毕业生为固定工外,其余招收的工人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四、临时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多用临时工,有长期招用的临时工,也有根据生产季节性特点招用的短期临时工。长期招用的临时工,一般为计划内用工,其待遇与固定工相同;季节性临时工一般为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的用工,其待遇自行议定。后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多转为固定工。1960-1962年,在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国营企事业单位多雇用临时工。“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临时工转为固定工。1984年后,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雇用临时工逐渐减少。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